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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税务登记,依法纳税(7)

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作者:常桦 2017-01-24 01:18
    第十三章 税务登记,依法纳税(7)

    值得注意的是,不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不意味着你不是纳税人。税法的精神是,只要你有经营活动或有收入,原则上都应该是具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但是,原则上应该纳税并不等于实际上就要缴纳,如收入不多或身有残疾等特殊情况。所以税务部门又有一个征税起点(所谓的免征点)的规定。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规定,对于月销售额少于5000元,每次(日)营业额低于200元均可不征税。我们最常见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也有达到一定数额后纳入征税范围的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常常依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或某些特殊情况作出调整。

    比如,为解决“三农”问题,国家规定以销售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免征部分税款;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这部分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国家也给予了一系列优惠。这些起征点或免征税的规定说明了公民虽然有纳税的义务,但在上述所确定的收入范围内可不必缴税。也就是说,在此范围内的收入不纳税也是合法收入。

    实际上,在税法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针对部分群体和初创企业相关的减税、免征税或暂缓征税的条款。如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再就业、复转军人和大学生自谋职业等个体创业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初创企业在收益税上的优惠政策;对创业者在西部及边远地区投资办企业的种种减免税政策。这些政策多而繁杂,各个地区之间对投资产业及不同的创业者甚至于创业模式也有不同的优惠待遇的差异。如很多地区都规定,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所得税两年;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新办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流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所得税一年,等等。当然,对企业的改制在税收上也有若干的优惠政策。

    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房产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辆使用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8)屠宰税;(9)资源税;(10)印花税;(11)筵席税;(12)地方企业所得税;(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创业者在投资之前,应该对要投资地区的税收政策作一番尽可能详细的了解。既不要因违规而“走麦城”,也不要做“冤大头”。创业者不但要有创业的勇气,还应把欲投资地区、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吃透。

    259.掌握必要的税务知识

    有不少企业家曾经为了税务问题而找人咨询,他们经营的事业皆有好几个,而且都经营得很成功,唯一的共同困扰都来自税务问题。很少有人刚开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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