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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居(4)(2/2)

出门在外作者:刘元 2017-01-24 02:10
其中十之**有诈。

    ■房源广告误导。

    查阅报纸,发现上面租房的价格很便宜。打电话过去,对方却说此房租出,或说此价是合租价。

    总之是月租便宜的没有了,但有条件更好的,不过贵一些。广告和实际上说的不是一回事。广告的本质就是吸引客户,把你“钓”上来再说。商品房租价一般不会太低,所以,应三思而行。

    ■设计虚假广告。

    广告是中介公司招揽租房生意的主要手段。不法中介为招揽客户,便用自己的名号把这些信息做广告,以壮门面。

    有时还做“技术处理”,比如万寿路的一居单气,可改成五棵松的二居双气,并且不写门牌号,谁都无法查。

    ■急了就脚底抹油,溜。

    这些信息公司注册资金大部分是3万至10万元,如果要求退款的租房人太多,他们索性关张大吉,一走了之,转到另一个地方重操旧业。

    不法中介公司通常是一种骗术不成,就采取另一种骗术,有时是多管齐下,令租房者防不胜防。

    ?如何防中介陷阱

    要快捷租到房屋,是可以去找中介公司的。但此时你应绕开中介陷阱,这个时候,他有骗术,你就要有对策。

    ■验明正身。

    消费者通过广告相中了满意的住房信息,找到中介公司,首先必须看这家公司有没有合法的中介资格,要看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

    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比较正规,出问题的可能性小,就是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也可以投诉。

    ■仔细看好签字画押。

    在签《租房委托书》时,对合同条款要看仔细,防止某些条款损害自己的利益,看不明白的条款一定要问清常

    签合同时不能着急。一般骗人的中介公司都知道租房者的心态,若是着急就正好入了他们设的局,再加上一催,租房者就会把合同签了。

    还有,目前部分城市工商局已推出了《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的规范文本,用这样的合同比较保险。

    ■不要急于付款交钱。

    各种骗术的目的是为了中介费,消费者要捂紧腰包,不急于付款。钱一付,主动权可就在骗子手里了,消费者只有挨宰的份儿。

    付款时要收取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现在许多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用时,大量使用非正规发票,公章印迹也十分模糊。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不给消费者凭据,造成申诉时无法提供证据。若收了不正规发票或无效票据,那就很难投诉了,同时也为不法中介偷逃国家税款帮了忙。

    做到了以上这几点,基本可绕开租房的陷阱。

    居住防偷

    ?租房防盗

    少数出门在外的朋友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这是导致被盗的一个很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