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条约(2/2)
《晚清风云》作者:晚清风云 2017-01-25 23:39
话说得委婉些——在这件事上,威妥玛是关键人物,他是现任驻华公使,有关大清的事,外相以他的意见为主。
正想缓缓进言,不想刘锡鸿先发言了。
这些日子,刘锡鸿也研究了不少外交文件及国际法准则,故开口也有理有据。他说:“这事归根结底错在领事裁判权上,根据国际公法,外交豁免权是正当的,领事裁判权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你们的传教士、商人在我国犯了法,我们官员不能管呢?所以,我认为,要想两国永远相安,应该重新考虑修改中英条约。”
话未说完,威妥玛立刻站了起来,手一挥,打断了刘锡鸿的话。
自从日本公使提出修改不平等的条约后,外相德尔庇已料定清国公使必然效尤。尽管英国与欧美各国的条约都无领事裁判权这一条,他们也料定清国公使已掌握了有关情况,但仍一脚踩定条约不能修改。威妥玛已接受外相这一训令,故当刘锡鸿才开口马上堵他道:
“郭大人、刘大人,你们今天究竟是为了两件具体的案子提出商讨,还是要公开指责我们的前任政府呢?如果要撕毁前任政府已定的条约,那正好,才签订的《烟台条约》墨迹未干,我们的国会尚未批准呢。”
一见威妥玛突然变脸,郭嵩焘认为刘锡鸿出言太陡,忙用和缓的语气说:
“不要急,威大人还是坐下来吧,都是老朋友了,见面何必激动?我们算是朋友之间的谈心吧。”
威妥玛见郭嵩焘态度从容,相比之下,自己却是急躁了些,于是坐下来,但仍用咄咄逼人的口吻说:
“谈什么?谈你们不想履行条约?”
郭嵩焘说:“此话从何谈起?要毁约我们何必来?须知本公使来到贵国就是为了履行条约的。不过,中英之间历次所订条约确有不完善之处,应该斟酌、修改,刚才刘大人的意思便在这里。”
威妥玛一听,鹰眼直逼郭嵩焘,连连追问道:“斟酌?修改?条约就是为了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订者,定也,怎么还可修改?反复无常、信口雌黄怎么能取信于人呢?”
郭嵩焘望他冷冷地一瞥说:“阁下不必把话说得太绝了。其实,中英之间自第一个非正式条约——《穿鼻草约》起到眼下的《烟台条约》止,其间屡有更改,《南京条约》就是在《穿鼻草约》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又是在《南京条约》上层层加码,只不过每修改一次,更加有利于贵国,敝国则更加不堪罢了。再说,条约每十年修改一次本是列国的规矩,也不是我们兴起的。”
威妥玛经郭嵩焘一反驳自知失言,但仍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说:“本人认为英中之间所有的条约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而订,十分合理,且经两国元首盖印,经敝国国会批准,毋庸再议。”
熟悉中国朝章典故的威妥玛此番终于用了一个“毋庸再议”了,但郭嵩焘从他话语中看出了心虚和强词夺理。事情既经刘锡鸿点明了,他决心率性说下去,于是说:
“不然,这以前敝国尚未开放,在事大臣不谙外交,也不知一些外交原则,故不该答应的事也答应了,就如领事裁判权,据本人所知,这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立的,并不针对文明国家。我中国为五千年文明古国,当今皇上、太后为一代仁厚之主,内修法治,外睦友邦,贵国视我大清为野蛮国家,乃是不友好的行为。”
郭嵩焘原想这一番话入情入理,应可折服威妥玛,不想威妥玛竟连连冷笑道:
“既然阁下有此一说,本人不妨把话挑明。不错,领事裁判权确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因为敝国法令乃根据耶稣基督的教义——要拯救有罪之人的灵魂而不是惩罚**而设。故一向宽大人道,敝国人民也习惯在这种宽松法律下生活。贵国自诩文明法治,据本人所知,法治极不完善,严刑峻法、贪污卖法,种种不人道的事屡有所闻,凌迟、腰斩、宫刑、幽闭等等骇人听闻的条文更载入堂堂律例,如果我们不用领事裁判权来保护我们的侨民,一旦误触刑法,难道让我们大英帝国的公民也遭受凌迟、腰斩的酷刑么?”
郭嵩焘不料威妥玛竟有如此一说,正要反驳他,刘锡鸿却抢先说:
“凌迟腰斩为大辟之刑,乃处置谋逆大罪的,哪会用在你们侨民身上。”
黎庶昌等人也一齐驳斥威妥玛,可威妥玛一看这阵仗,他又“通”地一下站了起来手一挥说:
“既然是朋友谈心,我可告诉你们,这种场合是不适合谈这种话题的。再说,以贵国眼下的法治状况,要我们放弃领事裁判权是决不可能的。”
说着不宵地一耸双肩,手一扬,便和随员跨出了客厅……
威妥玛一走,正副二使气得连连摇头叹气,众人气愤,齐声大骂威妥玛嚣张。刘孚翊说:
“什么公使入觐不分国之大小,一律平等,看来全是表面文章。”
姚若望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谁让我们打不过人家?强权即公理,弱国无外交。”
这中间,最失望的莫过于郭嵩焘。威妥玛的专横,让他心中那“洋人有情可揣度,有理可折服”的观念彻底破灭了,女王虽谦虚有礼,外相虽温文尔雅,看来,这全是表面文章,洋人其实是笑面虎。在他们面前,有什么公理可援引,又有什么情义可揣度呢?
张德彝于一边听众人争论,乃回屋里找出一部英文书,翻了几页说与大家听:
“其实,泰西各国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就说严刑峻法和不人道之举,他们也未尝没有过。”
说着,他便根据书本,说起了洋人以前的不人道处。原来他们也有绞刑、火刑、溺刑和磔刑,磔刑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英国的**官托马斯·莫尔就死于磔刑,而众人熟悉的布鲁诺即死于火刑,都惨不忍睹。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杀人喝血。据记载,英王亨利二世被处死后,许多士兵就抢着喝他的血。还有法国的路易十六世被斩首后,血也被人抢着喝,且有人说,国王的血很咸。只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逐步废除了这些酷刑,仅保留了断头台一种而已,就是监狱,也是近世纪才有了改变。
刘孚翊说:“既然洋人也有不仁道之举,凭什么便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副善人的面孔呢?原来是假善人。”
于是众人纷纷骂洋人伪善。黎庶昌听后,若有所思地说:
“不过,威妥玛虽强横,洋人虽确实伪善,但人家毕竟现在废除了严刑峻法,这是我们在香港、在新加坡等地亲眼看到的。所以,我们便也不能说威妥玛的话毫无可择之处,这就是我们的法律确也有待完善,仅凭一部现存的《大清律例》是无法判审目前涉外案子的,比较香港、新加坡的监狱和法庭,我们也确有亟待改进的地方。”
这句话算是平心而论,众人不由一齐点头称是。只有刘锡鸿不受用,但他尽量保持克制,故也只翻了黎庶昌一眼,没有反驳……
就在这时,门丁送来当日报纸,张德彝因有气,只懒懒地把《泰晤士报》翻了一下。见与威妥玛送来的一般无二便丢在一边,却又随手捡起了《斯坦得》报,才一浏览,不想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标题一下映入他的眼帘:
“上海已试通车的淞沪铁路行将被毁”。
副标题则是:
“清国简讯:这就是清国的洋务”。
众人一见这情形,忙央张德彝细读正文。
原来通篇皆是讽刺文字,谓清国的两江总督费二十八万五千两白银买下一条铁路,原以为是要由皇家营运,却不料是要拆了扔到海里,送与龙王作寿礼云云。
张德彝一口气读完这一段文字,郭嵩焘听了不由仰靠在沙发上,又长长地叹了一口冷气……
正想缓缓进言,不想刘锡鸿先发言了。
这些日子,刘锡鸿也研究了不少外交文件及国际法准则,故开口也有理有据。他说:“这事归根结底错在领事裁判权上,根据国际公法,外交豁免权是正当的,领事裁判权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你们的传教士、商人在我国犯了法,我们官员不能管呢?所以,我认为,要想两国永远相安,应该重新考虑修改中英条约。”
话未说完,威妥玛立刻站了起来,手一挥,打断了刘锡鸿的话。
自从日本公使提出修改不平等的条约后,外相德尔庇已料定清国公使必然效尤。尽管英国与欧美各国的条约都无领事裁判权这一条,他们也料定清国公使已掌握了有关情况,但仍一脚踩定条约不能修改。威妥玛已接受外相这一训令,故当刘锡鸿才开口马上堵他道:
“郭大人、刘大人,你们今天究竟是为了两件具体的案子提出商讨,还是要公开指责我们的前任政府呢?如果要撕毁前任政府已定的条约,那正好,才签订的《烟台条约》墨迹未干,我们的国会尚未批准呢。”
一见威妥玛突然变脸,郭嵩焘认为刘锡鸿出言太陡,忙用和缓的语气说:
“不要急,威大人还是坐下来吧,都是老朋友了,见面何必激动?我们算是朋友之间的谈心吧。”
威妥玛见郭嵩焘态度从容,相比之下,自己却是急躁了些,于是坐下来,但仍用咄咄逼人的口吻说:
“谈什么?谈你们不想履行条约?”
郭嵩焘说:“此话从何谈起?要毁约我们何必来?须知本公使来到贵国就是为了履行条约的。不过,中英之间历次所订条约确有不完善之处,应该斟酌、修改,刚才刘大人的意思便在这里。”
威妥玛一听,鹰眼直逼郭嵩焘,连连追问道:“斟酌?修改?条约就是为了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订者,定也,怎么还可修改?反复无常、信口雌黄怎么能取信于人呢?”
郭嵩焘望他冷冷地一瞥说:“阁下不必把话说得太绝了。其实,中英之间自第一个非正式条约——《穿鼻草约》起到眼下的《烟台条约》止,其间屡有更改,《南京条约》就是在《穿鼻草约》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又是在《南京条约》上层层加码,只不过每修改一次,更加有利于贵国,敝国则更加不堪罢了。再说,条约每十年修改一次本是列国的规矩,也不是我们兴起的。”
威妥玛经郭嵩焘一反驳自知失言,但仍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说:“本人认为英中之间所有的条约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而订,十分合理,且经两国元首盖印,经敝国国会批准,毋庸再议。”
熟悉中国朝章典故的威妥玛此番终于用了一个“毋庸再议”了,但郭嵩焘从他话语中看出了心虚和强词夺理。事情既经刘锡鸿点明了,他决心率性说下去,于是说:
“不然,这以前敝国尚未开放,在事大臣不谙外交,也不知一些外交原则,故不该答应的事也答应了,就如领事裁判权,据本人所知,这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立的,并不针对文明国家。我中国为五千年文明古国,当今皇上、太后为一代仁厚之主,内修法治,外睦友邦,贵国视我大清为野蛮国家,乃是不友好的行为。”
郭嵩焘原想这一番话入情入理,应可折服威妥玛,不想威妥玛竟连连冷笑道:
“既然阁下有此一说,本人不妨把话挑明。不错,领事裁判权确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因为敝国法令乃根据耶稣基督的教义——要拯救有罪之人的灵魂而不是惩罚**而设。故一向宽大人道,敝国人民也习惯在这种宽松法律下生活。贵国自诩文明法治,据本人所知,法治极不完善,严刑峻法、贪污卖法,种种不人道的事屡有所闻,凌迟、腰斩、宫刑、幽闭等等骇人听闻的条文更载入堂堂律例,如果我们不用领事裁判权来保护我们的侨民,一旦误触刑法,难道让我们大英帝国的公民也遭受凌迟、腰斩的酷刑么?”
郭嵩焘不料威妥玛竟有如此一说,正要反驳他,刘锡鸿却抢先说:
“凌迟腰斩为大辟之刑,乃处置谋逆大罪的,哪会用在你们侨民身上。”
黎庶昌等人也一齐驳斥威妥玛,可威妥玛一看这阵仗,他又“通”地一下站了起来手一挥说:
“既然是朋友谈心,我可告诉你们,这种场合是不适合谈这种话题的。再说,以贵国眼下的法治状况,要我们放弃领事裁判权是决不可能的。”
说着不宵地一耸双肩,手一扬,便和随员跨出了客厅……
威妥玛一走,正副二使气得连连摇头叹气,众人气愤,齐声大骂威妥玛嚣张。刘孚翊说:
“什么公使入觐不分国之大小,一律平等,看来全是表面文章。”
姚若望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谁让我们打不过人家?强权即公理,弱国无外交。”
这中间,最失望的莫过于郭嵩焘。威妥玛的专横,让他心中那“洋人有情可揣度,有理可折服”的观念彻底破灭了,女王虽谦虚有礼,外相虽温文尔雅,看来,这全是表面文章,洋人其实是笑面虎。在他们面前,有什么公理可援引,又有什么情义可揣度呢?
张德彝于一边听众人争论,乃回屋里找出一部英文书,翻了几页说与大家听:
“其实,泰西各国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就说严刑峻法和不人道之举,他们也未尝没有过。”
说着,他便根据书本,说起了洋人以前的不人道处。原来他们也有绞刑、火刑、溺刑和磔刑,磔刑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英国的**官托马斯·莫尔就死于磔刑,而众人熟悉的布鲁诺即死于火刑,都惨不忍睹。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杀人喝血。据记载,英王亨利二世被处死后,许多士兵就抢着喝他的血。还有法国的路易十六世被斩首后,血也被人抢着喝,且有人说,国王的血很咸。只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逐步废除了这些酷刑,仅保留了断头台一种而已,就是监狱,也是近世纪才有了改变。
刘孚翊说:“既然洋人也有不仁道之举,凭什么便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副善人的面孔呢?原来是假善人。”
于是众人纷纷骂洋人伪善。黎庶昌听后,若有所思地说:
“不过,威妥玛虽强横,洋人虽确实伪善,但人家毕竟现在废除了严刑峻法,这是我们在香港、在新加坡等地亲眼看到的。所以,我们便也不能说威妥玛的话毫无可择之处,这就是我们的法律确也有待完善,仅凭一部现存的《大清律例》是无法判审目前涉外案子的,比较香港、新加坡的监狱和法庭,我们也确有亟待改进的地方。”
这句话算是平心而论,众人不由一齐点头称是。只有刘锡鸿不受用,但他尽量保持克制,故也只翻了黎庶昌一眼,没有反驳……
就在这时,门丁送来当日报纸,张德彝因有气,只懒懒地把《泰晤士报》翻了一下。见与威妥玛送来的一般无二便丢在一边,却又随手捡起了《斯坦得》报,才一浏览,不想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标题一下映入他的眼帘:
“上海已试通车的淞沪铁路行将被毁”。
副标题则是:
“清国简讯:这就是清国的洋务”。
众人一见这情形,忙央张德彝细读正文。
原来通篇皆是讽刺文字,谓清国的两江总督费二十八万五千两白银买下一条铁路,原以为是要由皇家营运,却不料是要拆了扔到海里,送与龙王作寿礼云云。
张德彝一口气读完这一段文字,郭嵩焘听了不由仰靠在沙发上,又长长地叹了一口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