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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多方面的角度来看一件事(1)(2/2)

李嘉诚商道真经作者:李问渠 2017-01-26 00:20
5米以下。”如此看来,李嘉诚面对的的确是个大难题。

    在市民阶层,早在王府井旧城改造计划出台之初,北京的市民们就已经讨论得沸沸扬扬了。他们担心如此庞大的建筑会破坏北京的人文景观。要知道,北京是驰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如果外商投资北京房地产,只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那么就会破坏这一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

    面对这些问题,李嘉诚解释道,建筑现代化和保护古都风貌两者并不矛盾,是完全可以统一的。当时北京市现在正在推行“康居工程”计划,东方广场的兴建会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工作。李嘉诚还表示,自己能在此计划上投资,为国家和人民出一分力,是非常荣幸和高兴的。

    以长实为主的发展商,最后拿出的东方广场规划方案确实是70多米高。方案公布后,北京各界人士一片哗然,这可是致命的70米! 这致命的高度首先就跟国家的政策相悖,东方广场大厦在“30米以下”的建筑高度区内,却拟建70余米高,显然不符合要求。规定高度只有40米!看来,李嘉诚确实是没有慎重考虑周全,忽视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不光是高度,还有面积的问题。东方广场的土地面积比率也超出城市规划要求的7倍,所以这幢大厦不仅是过高了,而且过大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矗立在**广场东侧,必然会夺去附近的故宫、**、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人民英雄纪念碑等著名建筑的风头,会影响到**广场的中心地位。

    为此,专家们大声疾呼,联名上书中央要求依法调整东方广场工程方案。从1994年8月起,先后有3批建筑专家、政协委员和文物专家,联名上书要求依法调整工程方案。

    1994年底,中央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对基本建设规模也做出了要求,即缩小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档建筑项目,凡不符国家规定,无正式手续的项目一律要停下来。发展商不怕专家,怕只怕国家。国家一发话,长实面对的压力就更大了。因此,东方广场不得不停工。

    李嘉诚分析了有两个不得不停工的原因,一是专家的建议有效,东方广场方案被认定严重超过国家城市规划的规定;二是按国家规定,逾1亿美元的合资项目,须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国家计委申请立项,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动工前须办理报建手续。东方广场投资额逾12亿港元(还未计地价),肯定要报国家计委批准。

    识时务者为俊杰。李嘉诚向来都比较识时务。因此,长实集团立即发布声明,表示完全服从。于是,1995年新年刚过,东方广场就被强令停工了。东方广场停工的消息一传到香港,全港各界立即一片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