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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营”的金字招牌(2/2)

柳传志商道真经作者:赵子仪 2017-01-26 00:30
出来说话,‘这是我们的公司’。”香港联想开业三个月就收回90万港元的全部投资,第一年营业额高达1.2亿港元,“国有”的优势再一次得到体现。甚至在

    企业发展的后期,联想还一如既往地享受着“国有”的恩惠,与政府成功地合作、开发并实施了诸多的合作项目。

    据柳传志回忆,曾茂朝所长在一次与柳传志的谈话中,表示希望他“先埋伏一支军队”,并承诺“不行我再把你们接回来”。事实上,假如公司真的办不起来,柳传志等人就算重新回到计算所,薪金、待遇也会比别人差很多,提职、提薪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柳传志之所以甘冒风险,放弃轻松而有工资保障的工作下海创业,正是看好了“国有民营”这块金字招牌,并对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充满了信心与期待,柳传志说:“当时我们这些人,包括比我们年岁大的人,毕业以后一直在一个单位工作,没有换工作的,换工作比离婚还难,人人到一个地方就扎下去了,那时不要说出来办公司,连离开这个事业单位,也根本不敢想。所以回想起曾所长说的这番话和我们当时的实际行动,觉得是一种壮举。”他还说,“当时有一种强烈的要求和愿望,希望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想尝试着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同时希望将自己所做的成果变成产品,转化成生产力。”

    智慧小语

    作为一个创立之初的企业,雄厚的资金固然是发展运营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真正给它一个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才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本。柳传志用“国有民营”的四自原则向我们证明: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一定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