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漫步小说网 > 励志成功 > 求婚记章节目录 > 神经病

神经病(2/2)

求婚记作者:求婚记 2017-01-13 11:49
欠起来说,“请坐,请坐。”

    “这个人骑脚踏车把我们家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大汉坐下来,望着站在桌角垂头丧气的我,燃起警官双手捧上的纸烟,“还在公馆里教训我们局长不该放小孩到街上玩。说了他两句,他竟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你看,天下有这种野蛮人没有?”

    我的嘴唇都哆嗦了,结巴说:“是你们局长不由分说先打我的呀。”

    “撒谎,”大汉的嘴唇也哆嗦了,“你有没有照照镜子,你也配挨我们局长的打呀?别自己往脸上贴金了。这是讲理的地方,不是想入非非的地方。”

    “确实是你们局长先打我的呀。”

    警官敛起笑容,用一种洞察肺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刚被打得**辣的脸,立刻更**辣得难受。

    “是你撞了人家小姐?”警官问。

    “不是……”

    “说老实话!”警官大怒说。

    “这是一场误会。”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我声明自认倒霉了,家里还有客人等着,我必须赶紧回去。

    “老实话吗?”警官扭亮电灯,耳朵都在动。

    “是的,长官!”

    推脚踏车的那位大汉,像给黄蜂螫了一下似地跳起来。

    “你有没有良心?”他跳到我面前,用手指敲我的胸脯说,“你把我们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又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凡是稍微有点良心的人,应该如何痛哭忏悔,请求宽恕才是。你倒想用一派巧言花语,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嘿!看你装得冤枉模样,真有一手。”

    我几乎昏过去。

    “说呀,”警官拍桌子说,“你有没有良心?”

    我的腿在发软,而且抖了起来。

    “哑巴吗?”大汉更猛烈地敲我的胸脯,“说呀,你有没有良心?”

    我无法再抗拒了,只好承认我没有良心。

    “你后悔不后悔?”警官鼻孔朝天说。

    我颓丧地承认我后悔。

    “你被处罚应该不应该?”

    我承认应该。

    “好了,”大汉接过话头说,“警官,他既然肯认错,还不失为一个有希望的青年。我们局长宽大为怀,来的时候特地交代,只要他勇于改过,我们也不为己甚,放他走好了。”

    警官仰起“作之君”的长颈,喷了一个烟圈。

    “听见了吗?”他说。

    “听见了,长官。”

    “你有什么感想?”

    我感激涕零,不知所云。

    “你叫什么名字?”警官一面问一面写登记簿。

    “王大华。”

    “王大华!”他叫。

    “是,长官。”我应。

    “你以后骑车要小心!”他对我“作之师”,关切地说。

    “是的,长官。”

    “要是撞了别人家的孩子,仅只医药费这一项,”他现在是“作之亲”了,“你赔得起吗?”

    我承认赔不起。

    “那么,回去吧,”警官喝道,“好好地做人,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我抱头窜出大门,街上已经万家灯火。从背后传来七下钟声,我的心比铅块还要沉重。墙角处,借的那辆脚踏车斜靠在那里,链条也断了,后胎干瘪得活像既无钱又无势的小民的肚皮。我凄凉地把脚踏车推到手里,满以为上帝降给我的惩罚已经完了,谁知道偏偏在这时候,警官正用一种绝不是官官相护的态度,送那两位大汉跨出门槛。我慌忙地躲,可怜,我竟躲不开,皮鞋声凌乱地停在我的周围。

    “好呀,王大华,”警官发出欢呼说,“你的脚踏车没有灯!”

    “不是我的脚踏车,是我借来的。”

    “谁管你借不借,我只管你有没有灯。”

    “我用不着灯呀,官长,我晚上也不骑。”

    “谁保证你晚上不骑?”他嘶嘶吸气,好像从杯子里喝着烫嘴的热茶,“这是法律问题,你晚上不燃灯,罚十五元吧。”

    “我根本没有在晚上骑车呀!”我申辩说。

    “难道现在是白天?”

    “我骑车的时候还是白天呀,我现在想骑也骑不成了呀,只有推着回去,要灯干什么呢。”

    两个大汉眨着莫测高深的眼。

    “刚才他们说你的那些话,我还有点不相信,但现在却不能不相信了,”警官的鼻子嗤出尊严的液体,盯着我说,“你果然狡狯得厉害,不缴罚款也可以,脚踏车留下再说。你要知道,这不仅仅是为别人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万一被汽车压死,你说,你再想燃灯还来得及吗?我看,你还是奉公守法一点吧。”

    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只得掏出刚才借来的那一叠零零星星的一百元,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双手开始冰冷,赶紧搜索口袋,把内裤、袜子都摸过了,没有了呀,我的头像挨了七八个棒球。

    “怎么只有五十元?”

    直觉的,我奔向两位大汉,哭丧着脸问他们刚才捡钱的时候,是不是捡漏了。

    两位大汉的正义面孔霎时间变得更加正义,一种凛然的神气使我打了一个寒战,刚感到不对劲,一个耳光从天而降,我一缩头闪过。

    “打死你这个混蛋!”

    “什么,”另一个大汉潇洒地颠着脚跟,脸上露着微笑,“你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偷了你五十块钱,是吗?没有见过世面的朋友,我们身上的一根汗毛比你的腰都粗哩,撒赖也得拣拣对象呀!”

    警官走过来。

    “你如果咬定这两位先生拿你的钱,我只有把你们送到法院打官司。”

    “打官司就打官司!”我故态复萌说。

    “也可以,”警官揉揉鼻梁,招招一个拿钥匙的,“先把他关起来,明天一上班就办公文。”

    “为什么关我呀?”我问。

    “怕你逃掉。”

    “为什么不关他们?”我拉起喉咙说。

    “不怕他们逃掉呀!”

    我不得不明白过来了。我哀求他不要关我,我不打官司了,我承认我是被穷冲昏了脑筋,我承认我是诬告,我承认我的心术不正,想倒打一耙。

    “那么,”警官网开一面说,“缴了罚款走你的路。”

    在耀眼的灯光下,我战战兢兢地缴了十五块钱。壁上的钟正敲八点,敲得心都要粉碎。我推着那辆已跛了的脚踏车,奔出警察局大门,不几步,就望见那两位大汉正缓缓地走在前面,而且一路谈笑风生。

    “这家伙简直是个神经病!”一个说。

    “所以我趁势捞了他一把,”另一个得意地晃着脑袋说,“大概是五十元,看场电影也不错。”

    “我请你,”第一个嚷起来,“局长介绍你到‘正义促进会’当科长,明天就上班了,我得贺贺。”

    头上像响了个焦雷一样,我恍恍惚惚地站在十字街头,恨不得用指甲把自己的心给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