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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事(2/2)

暗夜慧灯作者:暗夜慧灯 2017-01-10 16:41
 说来又话长,今年(一九六七)年初时候,一位朋友开了一辆车经过台北南京东路,偏偏一辆三轮车竟然踏上快车道,遇到红灯时,它领头停下,该朋友忍不住心头之火,就用保险杠照三轮车的屁股,那么轻轻一顶。三轮车夫回头一瞧,一语不发,把三轮车踏到慢车道,下了车,转过玉体,又回到原处,把袖子一卷,读者老爷莫急,他袖子一卷不是打架,而是就往该朋友车前一躺,结果花了五十元才买他爬起来。

    另有一件供贵阁下娱乐的事,发生在前年夏天,柏杨先生于该天到台北厦门街找朋友借钱,就看见了一幕。一个眼看就要倒楣的家伙,开着他的老爷汽车,停在平交道栏杆外面,恭候火车通过。他倒是没有撞人的,可是,他不撞人,人却撞他,一辆风驰电掣的人力三轮车,从后面赶来,煞不住车,从旁边擦过,勇敢地撞到该老爷汽车的车头上,车夫先生的袖子被粉碎了的照后镜刮破,当然也流出来一点尊血。好啦,这就够啦,他下了三轮车,悲惨哀号,好像美国印第安人已驾临台北,要剥他的头皮。人群闻声云集,一齐怒吼曰:“你们有汽车的人没有一个讲理的,把人撞成这个样子,还不在乎呀,拉下来揍他。”该倒楣分子只好赔了一百二十元。

    这两个故事使人垂头丧气,南京东路那么一撞,当然欺人太甚,但三轮车踏到快车道上,同样也欺人太甚《物理小识》、《通雅》、《东西均》、《易余》、《药地炮庄》、,而快车道上突然出现了三轮车,三作牌却没有看见,就未免难为情啦。厦门街一剧,证明中国人已丧失了思考和判断能力,只论强弱,不论天理国法,穷苦的三轮车夫如此,蠢血沸腾的群众如此,二抓牌不用说,更是这个调调。呜呼,除非你有势,你就很难有理,有理也没处说,说啦也没有用。中国人最大的特点是,不按事实判断是非,只按直觉判断是非。脚踏车撞了行人,脚踏车再有理也没理;汽车撞了三轮车,汽车再有理也没理;汽车撞了行人,那就更没有个完。

    同样情形,行人不守交通规则也是车祸的主要原因。一个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腿,最好走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路,要走二十世纪工业社会的路,似乎就得换上二十世纪工业社会的腿。有些朋友走路就好像得了低头疯,《儒林外史》马二先生逛庙会,形容曰:“他不看女人,女人也不看他。”低头疯则是“他不看车子”,如果再碰到“车子也不看他”,就头破血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