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拷问酒类专卖(2/2)
《白酒风云: 市场变局下的企业应对与人物解读》作者:吴冕 2017-02-10 16:54
因为质监部门、协会都想把这个权力抓在手中。”
有人提出应该“两条线”分开——依靠生产许可证解决“专产”问题,依靠酒类专卖解决流通秩序问题。但难题是“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也有难度,现在分开搞,是不是重新再换发一次许可证”?
※ 四问:“土政策”VS专卖如何兼容?
白酒专家胡永松坦言,酒类管理一片混乱的原因是多重领导。多重领导的结果是“没有领导,管不起来”。
有的经销商认为“这不是专不专卖的问题,是制度上的问题,如果管理部门只管发本本收钱,后续服务和过程不监控起来,专卖只能流于形式。2002年查税查得那么凶,最后查出个什么结果了?专卖以后税就增加了吗?关键是一种制度以及执行制度的机构是不是规范的”。
说到制度,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几乎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酒类管理条例。地方上的这些条例或法规本身就带有专卖性质。但它们是如何专卖的呢?经销商说,有些地方对外地酒只管办理“准运证”,没有就罚款,至于有没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等,一概不问。如此专卖,不仅杜绝不了假酒,而且增加了企业负担。有人管这些地方法规叫“土政策”。“土政策”不仅杜绝不了假酒,更无法堵住税收流失“黑洞”。
安徽一些酒厂认为,地方上出台的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法规,本质是排斥外地酒,而倾向于保护本土企业。地方“土政策”与国家酒类专卖制度,孰大?酒厂听命于“中央军”还是“地方军”?
有经销商称,现在的酒厂“家家户户都逃税。经销商找厂家购货后,厂家应该出具发票,而厂家给的却是内部调拨票,相当于一个货单,明显是逃税。逃税的源头在厂家,不在商家。酒类专卖必须从源头抓起。否则达不到专卖的三个目的”。
※ 五问:地方保护VS专卖如何妥协?
白酒专家曾祖训指出,恢复酒类专卖的焦点之一是“由谁来专卖”。他说:“专卖机构应该归口哪个系统,是轻工系统、商业系统,还是财税系统?一直争执不休。生产部门想管,流通部门也想管,四川最早归商业系统,后来由四川省酒类专卖机构管理,现在则是轻工行管机构负责人兼酒类专卖管理机构一把手。”曾祖训指出:“压是压不服的,只能正确引导。”
焦点之二是“专卖到什么程度”。他认为酒类不可能像烟草那样专卖,倒是可以在散酒流通方面做些工作。“把小酒厂都管起来不可能,小酒厂的管理只能靠当地政府。但当地政府实行的是‘包税制’,在现有体制下,靠当地政府及税收部门把小酒厂全部管起来也行不通。”
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恢复酒类专卖只会培养一个新的权力阶层,衍生新的不确定因素。酒类专卖本身就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正如各地的酒类专卖管理机构,现在要恢复,不是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吗?”
恢复酒类专卖制度,等于给小酒厂“判了死刑”。作为财政税收大头,地方上会让它们“死掉”吗?这势必形成两种势力的冲突与妥协。
曾祖训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我到四川青神县一个由邛崃老板投资办的酒厂。邛崃的为什么要跑到外地办酒厂?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靠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这本身就是变相逃税。像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靠专卖能不能有效解决?如果说不准卖散酒,那管起来就好得多。”
有的老板直截了当地指出,不管是专卖还是生产,实际上最终都强加给了消费者,就像2001年的“五毛钱”,酒厂还不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前面的路都走歪了。国家要强制弄,啥都能弄,东三省一直就是专卖。一个省份一个辙,前三天一个样,后三天一个样,关键看怎么管。西方国家的酒类专卖体制要健全得多。它没有我们这么大的总量,可以专卖,我们全国几万家酒厂,怎么专卖?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碴儿。”
※ 记者手记:谁能徘徊在政策之外?
白酒是“国粹”,是国家和地方税收大头。对这样的产业,国家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譬如这次提出的恢复酒类专卖,烟草可以专卖,酒为什么不可以专卖?烟草早就专卖了,酒为什么现在才提出专卖?
生产方面有生产许可证制度,流通方面有地方上的专卖管理条例,哪个产业受到过如此关照?为什么酒类产销秩序仍然不容乐观呢?没有税收上的跑、冒、滴、漏,会不会有那“每斤五毛钱”?会不会有酒类专卖?
这也许是“混蛋问题”。
折腾吧,使劲折腾。白酒不怕折腾。一次折腾就换来白酒的一次重生。 这也许是个“混蛋逻辑”。
酒类专卖制度从2003年7月被提到议事日程至今,时间达半年,有关部门对此如此慎重,一方面说明酒类发展到了不规范不行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说明酒类行业在产业经济领域的举足轻重。
不管是否出台酒类专卖制度,对大部分酒厂来说,都是一记“警钟”。一个成熟的产业,生产高度集中是标志之一。几万家酒厂是个什么概念?是行业发展不规范的体现。对大部分酒厂来说,如果实施酒类专卖制度,带给它们的会是什么命运?乱、差、弱、小,不成规模的酒厂,不改变现状,路只会越走越窄。
有人不赞成搞酒类专卖,也有人认为应该搞,还有人客观地剖析了实施专卖的难处。这都能理解。如果我们能从这件事情本身读懂另外的东西——比如,有谁能躲开产业宏观政策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酒类专卖究竟搞不搞?如果实施这一制度,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不搞,又该怎么办?
有人提出应该“两条线”分开——依靠生产许可证解决“专产”问题,依靠酒类专卖解决流通秩序问题。但难题是“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也有难度,现在分开搞,是不是重新再换发一次许可证”?
※ 四问:“土政策”VS专卖如何兼容?
白酒专家胡永松坦言,酒类管理一片混乱的原因是多重领导。多重领导的结果是“没有领导,管不起来”。
有的经销商认为“这不是专不专卖的问题,是制度上的问题,如果管理部门只管发本本收钱,后续服务和过程不监控起来,专卖只能流于形式。2002年查税查得那么凶,最后查出个什么结果了?专卖以后税就增加了吗?关键是一种制度以及执行制度的机构是不是规范的”。
说到制度,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几乎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酒类管理条例。地方上的这些条例或法规本身就带有专卖性质。但它们是如何专卖的呢?经销商说,有些地方对外地酒只管办理“准运证”,没有就罚款,至于有没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等,一概不问。如此专卖,不仅杜绝不了假酒,而且增加了企业负担。有人管这些地方法规叫“土政策”。“土政策”不仅杜绝不了假酒,更无法堵住税收流失“黑洞”。
安徽一些酒厂认为,地方上出台的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法规,本质是排斥外地酒,而倾向于保护本土企业。地方“土政策”与国家酒类专卖制度,孰大?酒厂听命于“中央军”还是“地方军”?
有经销商称,现在的酒厂“家家户户都逃税。经销商找厂家购货后,厂家应该出具发票,而厂家给的却是内部调拨票,相当于一个货单,明显是逃税。逃税的源头在厂家,不在商家。酒类专卖必须从源头抓起。否则达不到专卖的三个目的”。
※ 五问:地方保护VS专卖如何妥协?
白酒专家曾祖训指出,恢复酒类专卖的焦点之一是“由谁来专卖”。他说:“专卖机构应该归口哪个系统,是轻工系统、商业系统,还是财税系统?一直争执不休。生产部门想管,流通部门也想管,四川最早归商业系统,后来由四川省酒类专卖机构管理,现在则是轻工行管机构负责人兼酒类专卖管理机构一把手。”曾祖训指出:“压是压不服的,只能正确引导。”
焦点之二是“专卖到什么程度”。他认为酒类不可能像烟草那样专卖,倒是可以在散酒流通方面做些工作。“把小酒厂都管起来不可能,小酒厂的管理只能靠当地政府。但当地政府实行的是‘包税制’,在现有体制下,靠当地政府及税收部门把小酒厂全部管起来也行不通。”
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恢复酒类专卖只会培养一个新的权力阶层,衍生新的不确定因素。酒类专卖本身就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正如各地的酒类专卖管理机构,现在要恢复,不是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吗?”
恢复酒类专卖制度,等于给小酒厂“判了死刑”。作为财政税收大头,地方上会让它们“死掉”吗?这势必形成两种势力的冲突与妥协。
曾祖训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我到四川青神县一个由邛崃老板投资办的酒厂。邛崃的为什么要跑到外地办酒厂?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靠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这本身就是变相逃税。像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靠专卖能不能有效解决?如果说不准卖散酒,那管起来就好得多。”
有的老板直截了当地指出,不管是专卖还是生产,实际上最终都强加给了消费者,就像2001年的“五毛钱”,酒厂还不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前面的路都走歪了。国家要强制弄,啥都能弄,东三省一直就是专卖。一个省份一个辙,前三天一个样,后三天一个样,关键看怎么管。西方国家的酒类专卖体制要健全得多。它没有我们这么大的总量,可以专卖,我们全国几万家酒厂,怎么专卖?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碴儿。”
※ 记者手记:谁能徘徊在政策之外?
白酒是“国粹”,是国家和地方税收大头。对这样的产业,国家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譬如这次提出的恢复酒类专卖,烟草可以专卖,酒为什么不可以专卖?烟草早就专卖了,酒为什么现在才提出专卖?
生产方面有生产许可证制度,流通方面有地方上的专卖管理条例,哪个产业受到过如此关照?为什么酒类产销秩序仍然不容乐观呢?没有税收上的跑、冒、滴、漏,会不会有那“每斤五毛钱”?会不会有酒类专卖?
这也许是“混蛋问题”。
折腾吧,使劲折腾。白酒不怕折腾。一次折腾就换来白酒的一次重生。 这也许是个“混蛋逻辑”。
酒类专卖制度从2003年7月被提到议事日程至今,时间达半年,有关部门对此如此慎重,一方面说明酒类发展到了不规范不行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说明酒类行业在产业经济领域的举足轻重。
不管是否出台酒类专卖制度,对大部分酒厂来说,都是一记“警钟”。一个成熟的产业,生产高度集中是标志之一。几万家酒厂是个什么概念?是行业发展不规范的体现。对大部分酒厂来说,如果实施酒类专卖制度,带给它们的会是什么命运?乱、差、弱、小,不成规模的酒厂,不改变现状,路只会越走越窄。
有人不赞成搞酒类专卖,也有人认为应该搞,还有人客观地剖析了实施专卖的难处。这都能理解。如果我们能从这件事情本身读懂另外的东西——比如,有谁能躲开产业宏观政策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酒类专卖究竟搞不搞?如果实施这一制度,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不搞,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