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事故的处理(3)
《安全主任岗位培训手册》作者:姚根兴, 李文霆 2017-02-11 12:58
第三节 安全事故的处理(3)
②股骨骨折固定法。用两块夹板,其中一块的长度与腋窝至足根的长度相当。长的一块放在伤肢外侧腋窝下并和下肢平行,短的一块放在两腿之间,用棉花或毛巾垫好肢体,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分段绑扎固定。
此外还有前臂骨折固定法、小腿骨折固定法等。
(4)搬运
搬运伤员也是救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搬运不当,可使伤情加重,加大治疗难度。因此,搬运伤员时应十分小心。
①扶、抱、背搬运法。
单人扶着行走:左手拉着伤员的手,右手扶住伤员的腰部,慢慢行走。此法适用于伤员伤势较轻、神志清醒时。
肩膝手抱法:伤员不能行走,但上肢还有力时,可让伤员的手钩在搬运者的颈上。此法禁用于脊椎骨折的伤员。
背驮法:先将伤员支起然后背着走。
双人平抱着走:两个搬运者站在同侧,抱起伤员。
②几种伤情搬运。
脊柱骨折搬运:使用木板做的硬担架,应由2~4人抬,使伤员成一线起落,步调一致。切忌一人抬胸,一人抬腿。要让伤员平躺,腰部要垫件衣服,然后用3~4根皮带把伤员固定在木板上。
颅脑伤昏迷搬运:把伤者放在担架上应采取半卧位,头部侧向一边,以免呕吐时呕吐物阻塞气管而窒息。搬运时要两人重点保护头。
颈椎骨折搬运:搬运时,应由一人稳定头部,其他人以协调力量平直抬担架,在头部左右两侧用衣物、软枕加以固定。
腹部损伤搬运:严重腹部损伤者,多有腹腔脏器从伤口脱出,可采用布带、绷带将其固定。搬运时采取仰卧位,并使下肢屈曲。
(5)伤员转送应注意的问题
①迅速。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理后,应争取时间尽快将其转运到已联系好的医院或急救中心,并通知可能到达的时间。
②安全。在搬运和转运途中应避免再次创伤,更应防止医源性损害,如输液过快引起肺水肿、脑水肿,输入血制品引起溶血反应等。对有呕吐和意
识不清的伤员,要防止胃内容物吸入气管而引起窒息。应持续监护,随时抢救生命危象。
③平稳。在救护车内一般应保持伤员足向车头,头向车尾平卧。驾车要稳,刹车要缓。为使伤员情绪稳定,转运途中须镇痛,并严格记录止痛剂的名称、药量和用药时间。颅脑损伤、腹部损伤等慎用麻醉止痛药。
三、调查生产事故
1.搜集物证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破片、残留物等。搜集物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应将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现场负责人。
第二,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第三,对具有危害性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记录相关材料
需要记录的相关资料的具体内容为:
发生事故的部门、地点、时间;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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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股骨骨折固定法。用两块夹板,其中一块的长度与腋窝至足根的长度相当。长的一块放在伤肢外侧腋窝下并和下肢平行,短的一块放在两腿之间,用棉花或毛巾垫好肢体,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分段绑扎固定。
此外还有前臂骨折固定法、小腿骨折固定法等。
(4)搬运
搬运伤员也是救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搬运不当,可使伤情加重,加大治疗难度。因此,搬运伤员时应十分小心。
①扶、抱、背搬运法。
单人扶着行走:左手拉着伤员的手,右手扶住伤员的腰部,慢慢行走。此法适用于伤员伤势较轻、神志清醒时。
肩膝手抱法:伤员不能行走,但上肢还有力时,可让伤员的手钩在搬运者的颈上。此法禁用于脊椎骨折的伤员。
背驮法:先将伤员支起然后背着走。
双人平抱着走:两个搬运者站在同侧,抱起伤员。
②几种伤情搬运。
脊柱骨折搬运:使用木板做的硬担架,应由2~4人抬,使伤员成一线起落,步调一致。切忌一人抬胸,一人抬腿。要让伤员平躺,腰部要垫件衣服,然后用3~4根皮带把伤员固定在木板上。
颅脑伤昏迷搬运:把伤者放在担架上应采取半卧位,头部侧向一边,以免呕吐时呕吐物阻塞气管而窒息。搬运时要两人重点保护头。
颈椎骨折搬运:搬运时,应由一人稳定头部,其他人以协调力量平直抬担架,在头部左右两侧用衣物、软枕加以固定。
腹部损伤搬运:严重腹部损伤者,多有腹腔脏器从伤口脱出,可采用布带、绷带将其固定。搬运时采取仰卧位,并使下肢屈曲。
(5)伤员转送应注意的问题
①迅速。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理后,应争取时间尽快将其转运到已联系好的医院或急救中心,并通知可能到达的时间。
②安全。在搬运和转运途中应避免再次创伤,更应防止医源性损害,如输液过快引起肺水肿、脑水肿,输入血制品引起溶血反应等。对有呕吐和意
识不清的伤员,要防止胃内容物吸入气管而引起窒息。应持续监护,随时抢救生命危象。
③平稳。在救护车内一般应保持伤员足向车头,头向车尾平卧。驾车要稳,刹车要缓。为使伤员情绪稳定,转运途中须镇痛,并严格记录止痛剂的名称、药量和用药时间。颅脑损伤、腹部损伤等慎用麻醉止痛药。
三、调查生产事故
1.搜集物证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破片、残留物等。搜集物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应将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现场负责人。
第二,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第三,对具有危害性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记录相关材料
需要记录的相关资料的具体内容为:
发生事故的部门、地点、时间;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