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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存心、力行的认识论(2/2)

吕祖谦评传作者:吕祖谦评传 2017-02-13 12:06
内省"之说是自相矛盾的。

    与此相一致、吕祖谦指出无论是个人之"私见"还是众人之"众见"都是主观的,故而都不能作为判断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吾人皆无常师,周旋于群言诸乱之中,俯仰参犬,虽自谓其理已明,安知非私见蔽说,若雷同相从,一唱百和,莫知是非.此所甚可惧也。这就是说有时尽管主观上以为所要认识的客观事物已经了然在心,所谓"其理已明",但实际上并不一定如此。因为这很有可能是"私见蔽说"。同样,对某一问题虽然是"雷同相从,一唱百和",但也不能由此判定是"其理已明",因为这也许是"莫知是非"。北宋张载对于认识的标准曾提出以众人"共闻共见"为真理,以个人"独闻独见"为谬误的观点。谓:"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③ 同上、卷19。

    ① 《文集》卷6《陈同南恕斋铭》。

    ② 同上卷13《易说·无妄》。

    ① 《文集》卷5《与学者及诸弟》。

    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②认为个人的印象见闻,尽管与众人的印象见闻产生极微小的差异,也应视为是不正常的现象。因为这种小的差异是由个人的疾病或幻觉所造成的。至于众人"共见共闻"的印象见闻,虽然是严重的怪异现象,也应视为真实可信。因为这些人人所共见共闻的印象,总是出于阴阳变化的正常状态。张载这一观点包含了相信群众之见闻,防止个人主观判断失误的成分,其中不无可取之处。但它所主张的是非标准不是以符合客观实际为基础,而是以人数之多寡为准绳,因而也只能是唯心主义的变种。对此,吕祖谦颇不以为然。他说: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盖大过虽本于理不过,然其事皆常人数百年所不曾见,必大惊骇,无一人以我为是,非有大力量何以当之?若见理不明者,见众人纷纷安得不惧?见理明者,见理而不见人,何惧之有???彼众人纷纷之沦,人数虽众,然其说皆无根蒂,乃独立也,至此则我反为众,众反为独矣。吕祖谦认为无论是"共闻共见",还是"独闻独见",都必须以符合客观事实为最后依据。如果是"见理不明",虽然是"众人纷纷之论,人数虽众",但缺乏客观依据,甚至与客观事实相违背,这仍然是错误之见。"见理明者"虽然是"独闻独见",人单势薄,但由于其主观符合客观所以也是正确的,最终"众人纷纷之论"是会服从"见得理明者"的"独闻独见"。吕祖谦的这一观点纠正了张载的偏颇,可谓是精辟之论。

    基于此,吕祖谦指出在认识过程中,固执己见固然不对,但是胸中毫无主见,而只是一味地附合别人也不行。

    大率随人必胸中先有所主宰,若无主宰一向随人,必入于邪,至于变所守以随人尤非小事,若所随不得其正,则悔吝而不得其吉矣。此随人之初尤不可忽。故圣人教人以随之本,言人先内有所主,然后可以随人,或变以随人,惟正而后吉也。②"随人"即改变自己的看法而随从别人。吕祖谦认为"随人"或不随人。要以"见得理明"(或曰"正")为基础,如果自己胸无主见,而随便改变对某一事物的看法而"随人",弄不巧就会离"正"而流于"邪",招致"悔吝"。因此吕祖谦又说:"自无所见,固人有警者不足恃也。"①但必须指出,吕祖谦虽然反对以"共闻共见"和"独闻独见"作为判断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但是他又认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众人聪明",以防止"自任一己之聪明"而产生差池。在他看来,个人之智只是一滴水、一盏灯,只有汇集众人之才智方能波澜壮阔,灯火通明。

    言物惟畜之多故好。譬如水积畜多,故波澜自然成文,又如灯烛,若一灯一烛固未见好,唯多后,彼此交光,然后可观。在此基础上,吕祖谦尖锐地抨击了后世封建君主"自任一己聪明以临下"的独断专横之行为。指出:"盖用众人聪明以临下,此乃人君之所宜。"③他响亮地提出了"闻街谈巷语。句句皆有可听,见舆台皂隶,人人皆有可取,如此安得德不进"④的命题。吕祖谦认为"舆台皂隶"即身处社会下层的劳动群众并非是一群毫无认识能力的群氓,② 《正蒙·动物篇》。

    ① 《文集》卷13《易说·大过》。

    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同上卷12《易说·履》。

    ③ 同上《易说·临》。

    ④ 同上卷17《孟子说》。

    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着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不乏可取之处。而老百姓们的"街谈巷语"亦非全是粗言俗语,其中包含了大量有价值的见解。吕祖谦指出尧舜之所以为后世封建君主望尘莫及,就在于他们认识事物。处理问题,不师心自用,而是善于从"街谈巷语"中吸收其合理之颗粒,从"舆台皂隶"这些人身上汲取智慧聪明。换句话说,后世封建君主要使自己亦成为尧舜式的人物,也应该重视"街谈巷语"对自己的启迪,向"舆台皂隶"学习。

    正因为有此认识,以吕祖谦本人言,他并不因为自己是一名封建官员而轻视身列"舆台皂隶"之伍的老农的经验之谈。他在乾道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一首唱和诗中这样吟道:平生老农语,易置复难忘。

    麦苗要经雪,橘黄要经霜。"麦苗要经雪,橘黄要经霜",这是老农从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虽属"街谈巷语",但这是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正确认识,故而"易置复难忘"。这固然说明了老农之格言深入浅出,富有感染力;但也反映了吕祖谦非常重视农民生产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农业知识,这应视为是其"闻街谈巷语,句句皆有可听,见舆台皂隶,人人皆有可取"命题的进一步延伸。

    其次,在如何正确认识事物这一问题上,吕祖谦也发表过若干有价值的见解。认为对于所要认识的事物经常接触,就会消除对它们所产生的陌生感和神秘感,这样就比较能识别其中之原委。

    怪生于罕而止于习。赫然当空者谓之日;灿然遍空者谓之星;油然布空者谓之云,隐然在空者谓之雷;突然倚空者谓之山,渺然际空者谓之海,使未识而骤见之,岂不大可怪邪?其所以举世安之而不以异者,习也。焄蒿凄怆之妖,木石鳞羽之异,世争怪而共传之者以其罕接于人耳。天下之理,本无可怪。吉有祥,凶有祲,明有礼乐,幽有鬼神,是犹昼之必夜也。何怪之有哉。夫子之不语怪,非惧其惑众也,本无怪之可语也。

    人不知道,则所知者不出于耳目之外。耳目之所接者谓之常,耳目之所不接者谓之怪。??抑不知耳之所闻者,声也,??目之所见者,形耳。事实正如吕祖谦所说。世界上的某一事情见得多了,听得多了,就会习以为常,不觉得它们怪异。比如"日星也;云雷也;山海也;皆俗妖闻而厌见者也。"所以人们并不认为它们神秘莫测。相反,有些事情百年难遇,或者是人们平生第一次接触,如桃李冬华、石头发声,龙蛇争斗,地底下冒出香味或臭气,人们就会大为惊奇,甚至感到惶恐不安。如果日、星、云、雷、山、海这些事物也是"未识而骤见",人们也会感到奇怪的,"天下之理,本无可怪"。所谓"怪",不过是人们"耳目之所不接"或罕接而已。孔子之所以一生从"不语怪",倒不是担心"语怪"而引起众人之惊恐不安,而是因为"本无怪之可语"。

    吕祖谦的这段议论颇为精彩。它不仅包含了浓厚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因素,而且还有反对迷信的积极意义。

    吕祖谦还认为事物虽然有不理解("幽")和可理解("明")之分,但这二者是统一的即"合幽明而为一"。因此要弄明白"幽",不妨可以先从"明"着手,如果真正弄清了明白可见之事物的来龙去脉,就可以以此推知"幽",消除对"幽"的神秘感与陌生感。

    ① 《文集》卷11《送丘宗卿博士出守嘉禾以"视异如伤"为韵》其四。

    ① 《东莱博议》卷2《妖祥》。

    使得悟于饫闻厌见之中,则彼不闻不见者亦将释然无疑矣。子路学于夫子,以事鬼神为问,又以死为问。子路之心,盖以人者吾所自知,不知者鬼神而已。生者吾所自知,不知者死而已。吁!至理无二,知则俱知,惑则俱惑。安有知此而不知彼者哉!果知人则必无鬼神之问,果知生则必无死之间。观其鬼神之间,可以占知其未知人也;观其死之问,可以占知其未知生也。夫子答之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在人类认识过程中,往往是知此而知彼,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因此吕祖谦关于"知则俱知,惑则俱惑"的说法并不符合人的认识发展史,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但也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许多未知可以通过已知求得。不少新知识是从以往的旧知识和经验中推导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又不能说"知则俱知,惑则俱惑"纯属主观臆测,荒谬不经。尤其是他认为"知人"则不必问"事鬼神","知生"则不必问死的观点,确实属于"知则俱知、惑则俱惑"的范畴,必须加以肯定。

    进而,吕祖谦指出人们之所以产生疑神疑鬼的想法,主要地"皆求其所闻,而不求其所以闻;皆求其所见,而不求其所以见"的缘故。在这里,吕祖谦虽然没有公开倡明无鬼神,但实际上留给鬼神论的地盘确实不多了。

    还应该说明,吕祖谦虽然强调要以其所闻,求其所不闻;以其所见,求其所不见,含有重视间接经验的成份,但他尤为重视亲身获得的知,许其为真知实见。他说:且如无事时戒酒皆非实见,因一次酒失,方知酒真不可饮。又如无事时岂不知江行之险?经一次风涛几覆舟后,必须相风色。人人都知道酒不可多饮,故而常常提醒自己注意。但如不亲身经历一次醉酒误事,是没有切肤之痛的。同样,人人都知道江面水急浪高,行舟之凶险。但只有亲身碰上风涛几乎要将船掀翻的凶险后,才会真正引起思想的重视,以后行船必定注意"风色"。吕祖谦这一说法多少含有实践出真知之基因,应该加以肯定。

    再次,吕祖谦认为人们在对客观事物精加考察的同时,还应该善于认识自己。

    明于观人,暗于观己,此天下之公患也。见秋毫之未者不能自见其睫。举千钧之重者,不能自举其身。甚矣,??人皆知以己观己之难,而不知以人观己之易。①人能够看见极其微小的东西,却不能看见自己眼皮底下的睫毛。可以将千钩之重的东西举起来,却不能把只有百十来斤重的自己举起来。从这一点上说,人们对于主观的认识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故而此为"天下公患"。

    但是站在客观的角度,从考评他人之得失成败中,可以反省出自己的得失优劣所在。

    由此,吕祖谦论述了"名"与"实"的关系,他认为"名"必须真实地反映"实"。

    名不可以幸取也。天下之事,固有外似而中实不然者。幸其似而窃其名,非不可以欺一时,然他日人即其似而求其真,则情见实吐,无不立败。名果可以幸取耶?然则受名之始,乃受责之始也。这是说欺世盗名者尽管可以得逞于一时,却不可能永远不败露。因为人们循其名而求其实时,就会"清见实吐,无不立败"。

    ① 《东莱博议》卷2《妖祥》。

    ① 《文集》卷18《孟子说》。

    ① 《东莱博议》卷3《晋怀公杀狐突》。

    ② 同上卷4《楚文无畏戮宋公仆》。

    吕祖谦列举了历史上许多欺世盗名者开始虽然能够"无毫末之劳,而有邱山之誉",但到后来莫不以"虚名"而招"实祸"。他的结论是名要符实,"幸取"其名者实不为训。

    "白马非马"是先秦名家公孙龙的著名命题。对此,吕祖谦有一段评论:昔人言白马非马之说,若无白马在前,则尽教他说,适有牵白马者过堂下,则彼自破矣。如三耳之说。我若随之而转,则必为所惑,惟自守两耳之说,则彼不能眩矣。吕祖谦认为在没有白马时,"白马非马"之说还可能会迷惑一些人。可是一旦有真实的白马为证,"白马非马"之说就会不攻自破。《庄子·天下篇》曾有"臧三耳"之说,意谓做奴仆的除了两只有形之耳,还有一只意识意义上的耳朵。吕祖谦以为只要坚信人只有两耳之事实,"三耳之说"就不可能再迷惑住人。在这里,吕祖谦提出了以"实"验"名"的思想,有一定可取之处。

    吕祖谦还曲折地表达了事物的内容决定着事物的性质的观点。他说,"小人"可以冠冕堂皇地说一些"君子之言",但是终究掩盖不了其邪恶的本质。

    "以君子之言,借小人之口发之,则天下见其邪而不见其正。"②为什么"小人"口吐"君子之言",人们还是"见其邪而不见其正"的呢?吕祖谦解释说:"气可以夺言,而言不可以夺气也。"③"气"即"小人"平时的真实行为。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吕祖谦所主张的是"实"决定"名",而不是"名"决定"实"。因此他坚决反对"咀其华而忘其实",①认为凡是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浮丽夸靡"之"名"、"辞",都应该从根本上加以铲除。

    在认识的方法上、吕祖谦提出了"致知"和"力行"相统一的思想。他说:论致知则不可偏,论力行则进当有序。并味以两言、则无笼统零碎之病。欲穷理而不循理,欲精义而不徙义,欲资深而不习察,吾未知其至也。③平居数日,凡所思量多近于理,只为此念不续处多,而临境忘了,今若要下工夫,莫若且据所闻,亦须得力。吕祖谦认为"致知"与"力行"是认识活动中相辅相成的方面,必须在认识实践中同时兼顾。做到这两点,则可避免"笼统零碎之病"。故而他又说:"致知力行本交相发工夫,切不可偏。"⑤'知"与"行"犹如识路与走路:'知犹识路行犹进步"⑥"知而不至则行必不力",但知而不行,"知"也就失去其实际意义而流入空虚。

    值得注意的是吕祖谦虽然强调每个人都有"良知良能",但是他又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未卜先知,只有通过"尽心"的观察,才能获得实际的知识,所谓"智者之略,固不如愚者之详也。"①聪明人如果对实际的东西不去"尽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东莱博议》卷3《楚灭夔》。

    ③ 同上。

    ① 《东莱博议》卷44《季文子出莒仆》。

    ② 《文集》卷4《与邢邦用》。

    ③ 同上卷20《杂说》。

    ④ 同上。

    ⑤ 《文集》卷4《与朱元晦》。

    ⑥ 同上卷5《与学者及诸弟》。

    ① 《东莱博议》卷3《子国逃归》。

    心"了解,决没有"愚者"从实际考察中所得到的收获大。

    简言之,吕祖谦上述的这些看法虽然与他在前面所主张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相矛盾而无法统一,但又是他"务实"精神在认识论中的必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