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年表(2/2)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徐用宾给事王道成等请敕河臣治之,公具疏以辩。公任总河,每被谗毁者,多以此故。
6 月,朝廷命凌云翼以兵部尚书兼都查院右副都御史,往同潘季驯经理未尽事宜。不久,改季驯为南京兵部尚书。季驯上疏辞谢,朝廷不准。张居正去信道明其中原委,以示安慰。
10 月,泗州乡官常三省等人联名上揭诬告潘季驯治河不当,威胁泗州及"祖陵"安全。公上《高堰请勘疏》,驳斥常三省等人的浮言。朝廷卒如公议,革常三省职为民,命公继续修筑高家堰石堤以终前功。六十一岁1581年(明神宗万历九年辛已)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公致信王世贞兄弟述近况:"弟白下之游,视昔劳逸顿除,而愁楚之怀,较胼胝时更切。酬恩未能,还家未得,优谗畏讥,日坐魔障中,无可为翁道者。"六十二岁1582年(明神宗万历十年王午)任官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悍卒久习公名,无哗者。
会京口告变,公不为动,人情恃公而安。
公之子潘大复中学。
6 月,内阁首辅张居正去世。万历七年潘季驯第三次治河成功,与张居正的支持有直接关系,"季驯之再起也,以张居正援。"张居正一死,他所导演的改革活动也就宣告中断。
冬12 月,张居正在内宫的得力助手太监冯保以罪谪奉御,被安置南京。
张居正在朝中的支持者也纷纷被动得罪去。"于是弹击居正者纷起矣。"六十三岁1583 年(明神宗万历十一年癸未)
正月,潘季驯改官为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公具疏辞免,上不许。
2 月,公入京陛见。他曾亲自记录了这次陛见的感受:"不佞于此月12日入城,偶值廷试诸事。今方得觐天颜。入籍34 年,始见朝仪。窃以为荣矣。"召为刑部尚书后,仍不安现状,锐意改革,"公谓法例参错,吏得以意轻重。乃折衷划一,琐科条以请。遂著令颁行之。"随旨天寿山,上赐麒麟服。
10 月,上以漕河工完,赐公及凌云翼等,赏赍有差。公虽已身离河工,但心仍时时牵挂之。同年某月,他写信给吏部尚书,恳请尽快拔擢河官张誉。
他说:"仆以此河相为命,故虽去任,而犹寝食此于河也。"六十四岁1584年(明神宗万历十二年甲申)仍官刑部尚书。
3 月,公倾其囊资为家乡人民设计兴建的潘公桥正式动工。桥长140 尺,宽20 尺,为五孔涵洞。共耗银2500 余两,历时五年后才建成。
5 月,已故首辅张居正家被抄,其家属尽被禁锢,其长子敬修亦自缢死。
事闻,申时行等与六卿大臣合疏请少缓之。刑部尚书潘季驯复持疏言:"居正母年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语尤激楚。于是神宗诏留空宅一所,田10顷,瞻其母,而尽削居正官,夺玺书诏命,以罪状示天下。
先是,御吏李植、江东之辈与大臣申时行、杨巍相讦,季驯力右时行、杨巍,痛诋言者,言者文怒,遂劾季驯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7 月17 日,神宗命黜刑部尚书潘季驯职为民,夺其诏命,从江西道御史李植劾也。从此,潘季驯在家闲居四年。
公罢官后,友人王世懋等纷纷来信慰问之,称:"海内旁观人自有公论","我翁但静观终有天定之日。"为他抱不平。六十五岁1585 年(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乙酉)公家居。同年,御史蔡系周、李栋、董子行等纷纷上疏为季驯鸣不平。称:"陛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功臣被逐,外议不平,恳乞洞察,以昭公论,以快人心事。"上诏俱夺其俸。其后论荐者仍不已。六十六岁1586 年(明神宗万历十四年丙戌)公家居。其子潘大复登进士弟。六十七岁1587 年(明神宗万历十五年丁亥)公家居。其子潘大复出任溧阳县令。
同年,戚继光卒。海瑞卒。六十八岁1588 年(明神宗万历十六年戊子)
4 月庚午,工科给事中梅国楼举荐原任刑部尚书潘季驯堪总河之用。时季驯已镌职为民,而科臣谓其向在河上有筑浚功,会李栋、董子行、蔡系周、常居敬等亦先后荐之,故部复起潘季驯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河道兼理军务。
5 月11 日,明神宗敕谕,第四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治河。自吴桂芳后,河漕皆总理,至是复设专官。
5 月16 日接到部咨,17 日接到首辅申时行的书牍,20 日即收拾行装,告别家人,昼夜兼程,赶赴上任。
6 月1 日抵淮安,次日便到任受事,并随即将高(邮)宝(应)柳湾请(江)浦及邳(县)徐(州)一带湖河诸堤,各处闸坝,逐一查阅。随后赴济宁总河衙门。
7 月,公巡视"两河"工程。在给申时行的信中写道:"奔走弥月,南北2000 里间河堤闸坝,种种在目,兴废举坠,俱有条理。"9 月9 日.神宗皇帝驾幸大峪山临阅寿宫,并观永定浑河水情,问治黄情况。潘季驯闻讯后奏上《恭诵纶音疏》,力陈"治河之法,惟有慎守河堤,严防冲决。"10 月,奏上《申明修守事宜疏》,陈述"河工人事":一久任部臣;一责成长令;一禁调官夫;一预定工料;一立法增筑;一加帮真土;一接筑旧堤;一添设堤官。上命依拟行。
10 月丙午,公请罢开复黄河故道、及凿支渠、合泌、卫诸议,一意修筑堤防。上报可,违者听总河参治。
12 月,公奏上《申明河南修守疏》,再次指出:河南黄河上流因非运道所经,往往忽视,以为无虞,而不知上源既决,运道未有不阻者。故修守之法,在河南尤属紧要。
同月,公上疏请求停寝皆家营支河工程。这是一项分洪工程。六十九岁1589 年(明神宗万庆十六年已丑)4 月,部分河工告竣。
6 月,黄水暴涨,汹涌异常,决开数处堤防,冲入夏镇运河,浸坏田庐,溺死居民,造成很大的损失。潘季驯闻讯马上赶赴灾区组织抗洪抢险。6 月18 日,闻夫人去世消息,不胜伤悼。但仍茹痛奔驰于治河工地。
7 月,泗州城护堤竣工。
10 月,黄河决口尽塞,河工告竣。工部叙治河各官,潘季驯等受到嘉奖不等。
11 月,潘季驯奏劾嘉兴府部运通判刘应台于济宁启闸,福建进表都司邢坦于汶上县启闸,走泄水利,搁浅粮船,乞并究治,以肃漕规。上允之。七十岁1590 年(明神宗万历十八年庚寅)
正月15 日,巡视邳睢间河工。
2 月,遵例请求致仕,上不允。
4 月23 日,公70 岁生日。诸名公来信祝贺之。
夏,黄河水大溢。洪水漫过徐州城堤,徐州城内积水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潘季驯则据理反对,并请开魁山支河以泄城中积水。
8 月16 日,因病发,回济宁调理。
9 月,泗州城堤工竣。
10 月11 日,公疾病再次发作,上疏请求退休养病,奉旨仍不准辞。
11 月10 日,再次上疏乞休,仍未获得批准。同月,公之密友王世贞卒。
12 月壬申,原任工部尚书朱衡治河有功,土人立祠。至是,都御史潘季驯请加修茸,改为敕建祠宇。上从之。
该年底,在潘季驯的亲自主持下,治河专著《河防一览》辑成。
该年内,共计筑成单口、幸安、双沟、马家浅、洋山、峰山请格堤。潘季驯认为,缕堤即不可恃,万一决缕而入横流,遇俗而止,可免泛滥;水退,本格之水仍复归槽,淤留地高,最为便益,永无分流夺河之患。实际上就是淤滩固堤之策。七十一岁1591 年(明神宗万历十九年辛卯)2 月,潘季驯再次上疏乞休,两经票拟,俱不批发。大学士申时行等以漕运将行,河防甚急,本官既已告病,恐循误事,为患匪轻,具题请旨。
3 月,潘季驯题称河防吃紧,伏秋为严,而臣三疏乞休,病已阽危。故请求着各司道河官画地分管,分段巡行。如有疏虞,照地参究。上从之,仍着潘季驯在任调治,用心经理督察。
闰3 月初3,涂州魁山支河竣工,这是一项排泄城市积水的工程。历时一月,费仅数百,却可省迁城改河之累。公上疏归功于司道诸官。
同月,大学士申时行寄书慰问。公亦致书大学士许国,述衰病之状,并论继任人选。
9 月,泗州水患异常。公暑、州治水淹三尺。其城内原有水关,后因淮水高于城壕,故筑塞水关以防淮水内灌,以至城内积水不泄,居民大部淹没。
10 月,潘季驯带病亲赴泗州勘视河工,赈济灾民,商量对策,主张移泗州于盱眙县,而反对掘开高家堰导淮人江。
11 月,上《河防未尽事直疏》,正式把淤滩固堤作为一个基本的治河方法提出来,主张"放水于平地内以图坚久"。认为沙随水入,地随沙高,庶消患而费可省。
12 月初9,公二品职九年考满,诏复原官,为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阶资德大夫,勋正治上卿,予三代诰。潘季驯仍具疏乞休,凡四上。上难其代,固留之,不准辞。七十二岁1592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年壬辰)
正月,因上《议处泗州积水疏》与诸臣意见不合,上书大学士,自请罢黜。
南京河南道监寡御史聂应科弹劾潘季驯衰老无裨,疲驾负乘。潘季驯上疏辩护,并请求罢免自己的总河职务。工科都给事中杨其修也上疏认为潘季驯勋茂劳久,呕血骨立、被言请告,当允其归。
4 月,总督河道尚书潘季驯被罢归乡。将去,条上《并勘河情疏》,对自己治河的具体经验进行了全面阐述,重申:"臣领河事凡四任矣,壮老于斯,朝暮于斯,耳闻目击,稽往验来。总之,水性不可拂,河防不可弛,地形不可强,治理不可凿。人欲弃旧以更新,而臣谓故道必不可失也;人欲分支以杀势,而臣谓浊流必不可分也。"潘季驯四任治河,前后27 年,习知地形水势,以借水冲沙,筑堤束水,为河漕兼利之策。下至木石桩埽,综理纤悉。以劳疾,累疏乞休,不允。至是,泗州大水,与抚按议浚治不合,得请归。而分黄导淮之议起矣。七十三岁1593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已)公家居,得风痹病,半身不遂。七十五岁1595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乙未)阴历四月十二日,潘季驯病逝于家,葬于三墩(在乌程县北二十五里)潘季驯别号印川居上。娶施氏,封夫人。
有四个儿子。长子潘大复,万历十四年进士,为溧水、东明二县令;次皆以文学世其家。
6 月,朝廷命凌云翼以兵部尚书兼都查院右副都御史,往同潘季驯经理未尽事宜。不久,改季驯为南京兵部尚书。季驯上疏辞谢,朝廷不准。张居正去信道明其中原委,以示安慰。
10 月,泗州乡官常三省等人联名上揭诬告潘季驯治河不当,威胁泗州及"祖陵"安全。公上《高堰请勘疏》,驳斥常三省等人的浮言。朝廷卒如公议,革常三省职为民,命公继续修筑高家堰石堤以终前功。六十一岁1581年(明神宗万历九年辛已)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公致信王世贞兄弟述近况:"弟白下之游,视昔劳逸顿除,而愁楚之怀,较胼胝时更切。酬恩未能,还家未得,优谗畏讥,日坐魔障中,无可为翁道者。"六十二岁1582年(明神宗万历十年王午)任官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悍卒久习公名,无哗者。
会京口告变,公不为动,人情恃公而安。
公之子潘大复中学。
6 月,内阁首辅张居正去世。万历七年潘季驯第三次治河成功,与张居正的支持有直接关系,"季驯之再起也,以张居正援。"张居正一死,他所导演的改革活动也就宣告中断。
冬12 月,张居正在内宫的得力助手太监冯保以罪谪奉御,被安置南京。
张居正在朝中的支持者也纷纷被动得罪去。"于是弹击居正者纷起矣。"六十三岁1583 年(明神宗万历十一年癸未)
正月,潘季驯改官为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公具疏辞免,上不许。
2 月,公入京陛见。他曾亲自记录了这次陛见的感受:"不佞于此月12日入城,偶值廷试诸事。今方得觐天颜。入籍34 年,始见朝仪。窃以为荣矣。"召为刑部尚书后,仍不安现状,锐意改革,"公谓法例参错,吏得以意轻重。乃折衷划一,琐科条以请。遂著令颁行之。"随旨天寿山,上赐麒麟服。
10 月,上以漕河工完,赐公及凌云翼等,赏赍有差。公虽已身离河工,但心仍时时牵挂之。同年某月,他写信给吏部尚书,恳请尽快拔擢河官张誉。
他说:"仆以此河相为命,故虽去任,而犹寝食此于河也。"六十四岁1584年(明神宗万历十二年甲申)仍官刑部尚书。
3 月,公倾其囊资为家乡人民设计兴建的潘公桥正式动工。桥长140 尺,宽20 尺,为五孔涵洞。共耗银2500 余两,历时五年后才建成。
5 月,已故首辅张居正家被抄,其家属尽被禁锢,其长子敬修亦自缢死。
事闻,申时行等与六卿大臣合疏请少缓之。刑部尚书潘季驯复持疏言:"居正母年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语尤激楚。于是神宗诏留空宅一所,田10顷,瞻其母,而尽削居正官,夺玺书诏命,以罪状示天下。
先是,御吏李植、江东之辈与大臣申时行、杨巍相讦,季驯力右时行、杨巍,痛诋言者,言者文怒,遂劾季驯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7 月17 日,神宗命黜刑部尚书潘季驯职为民,夺其诏命,从江西道御史李植劾也。从此,潘季驯在家闲居四年。
公罢官后,友人王世懋等纷纷来信慰问之,称:"海内旁观人自有公论","我翁但静观终有天定之日。"为他抱不平。六十五岁1585 年(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乙酉)公家居。同年,御史蔡系周、李栋、董子行等纷纷上疏为季驯鸣不平。称:"陛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功臣被逐,外议不平,恳乞洞察,以昭公论,以快人心事。"上诏俱夺其俸。其后论荐者仍不已。六十六岁1586 年(明神宗万历十四年丙戌)公家居。其子潘大复登进士弟。六十七岁1587 年(明神宗万历十五年丁亥)公家居。其子潘大复出任溧阳县令。
同年,戚继光卒。海瑞卒。六十八岁1588 年(明神宗万历十六年戊子)
4 月庚午,工科给事中梅国楼举荐原任刑部尚书潘季驯堪总河之用。时季驯已镌职为民,而科臣谓其向在河上有筑浚功,会李栋、董子行、蔡系周、常居敬等亦先后荐之,故部复起潘季驯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河道兼理军务。
5 月11 日,明神宗敕谕,第四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治河。自吴桂芳后,河漕皆总理,至是复设专官。
5 月16 日接到部咨,17 日接到首辅申时行的书牍,20 日即收拾行装,告别家人,昼夜兼程,赶赴上任。
6 月1 日抵淮安,次日便到任受事,并随即将高(邮)宝(应)柳湾请(江)浦及邳(县)徐(州)一带湖河诸堤,各处闸坝,逐一查阅。随后赴济宁总河衙门。
7 月,公巡视"两河"工程。在给申时行的信中写道:"奔走弥月,南北2000 里间河堤闸坝,种种在目,兴废举坠,俱有条理。"9 月9 日.神宗皇帝驾幸大峪山临阅寿宫,并观永定浑河水情,问治黄情况。潘季驯闻讯后奏上《恭诵纶音疏》,力陈"治河之法,惟有慎守河堤,严防冲决。"10 月,奏上《申明修守事宜疏》,陈述"河工人事":一久任部臣;一责成长令;一禁调官夫;一预定工料;一立法增筑;一加帮真土;一接筑旧堤;一添设堤官。上命依拟行。
10 月丙午,公请罢开复黄河故道、及凿支渠、合泌、卫诸议,一意修筑堤防。上报可,违者听总河参治。
12 月,公奏上《申明河南修守疏》,再次指出:河南黄河上流因非运道所经,往往忽视,以为无虞,而不知上源既决,运道未有不阻者。故修守之法,在河南尤属紧要。
同月,公上疏请求停寝皆家营支河工程。这是一项分洪工程。六十九岁1589 年(明神宗万庆十六年已丑)4 月,部分河工告竣。
6 月,黄水暴涨,汹涌异常,决开数处堤防,冲入夏镇运河,浸坏田庐,溺死居民,造成很大的损失。潘季驯闻讯马上赶赴灾区组织抗洪抢险。6 月18 日,闻夫人去世消息,不胜伤悼。但仍茹痛奔驰于治河工地。
7 月,泗州城护堤竣工。
10 月,黄河决口尽塞,河工告竣。工部叙治河各官,潘季驯等受到嘉奖不等。
11 月,潘季驯奏劾嘉兴府部运通判刘应台于济宁启闸,福建进表都司邢坦于汶上县启闸,走泄水利,搁浅粮船,乞并究治,以肃漕规。上允之。七十岁1590 年(明神宗万历十八年庚寅)
正月15 日,巡视邳睢间河工。
2 月,遵例请求致仕,上不允。
4 月23 日,公70 岁生日。诸名公来信祝贺之。
夏,黄河水大溢。洪水漫过徐州城堤,徐州城内积水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潘季驯则据理反对,并请开魁山支河以泄城中积水。
8 月16 日,因病发,回济宁调理。
9 月,泗州城堤工竣。
10 月11 日,公疾病再次发作,上疏请求退休养病,奉旨仍不准辞。
11 月10 日,再次上疏乞休,仍未获得批准。同月,公之密友王世贞卒。
12 月壬申,原任工部尚书朱衡治河有功,土人立祠。至是,都御史潘季驯请加修茸,改为敕建祠宇。上从之。
该年底,在潘季驯的亲自主持下,治河专著《河防一览》辑成。
该年内,共计筑成单口、幸安、双沟、马家浅、洋山、峰山请格堤。潘季驯认为,缕堤即不可恃,万一决缕而入横流,遇俗而止,可免泛滥;水退,本格之水仍复归槽,淤留地高,最为便益,永无分流夺河之患。实际上就是淤滩固堤之策。七十一岁1591 年(明神宗万历十九年辛卯)2 月,潘季驯再次上疏乞休,两经票拟,俱不批发。大学士申时行等以漕运将行,河防甚急,本官既已告病,恐循误事,为患匪轻,具题请旨。
3 月,潘季驯题称河防吃紧,伏秋为严,而臣三疏乞休,病已阽危。故请求着各司道河官画地分管,分段巡行。如有疏虞,照地参究。上从之,仍着潘季驯在任调治,用心经理督察。
闰3 月初3,涂州魁山支河竣工,这是一项排泄城市积水的工程。历时一月,费仅数百,却可省迁城改河之累。公上疏归功于司道诸官。
同月,大学士申时行寄书慰问。公亦致书大学士许国,述衰病之状,并论继任人选。
9 月,泗州水患异常。公暑、州治水淹三尺。其城内原有水关,后因淮水高于城壕,故筑塞水关以防淮水内灌,以至城内积水不泄,居民大部淹没。
10 月,潘季驯带病亲赴泗州勘视河工,赈济灾民,商量对策,主张移泗州于盱眙县,而反对掘开高家堰导淮人江。
11 月,上《河防未尽事直疏》,正式把淤滩固堤作为一个基本的治河方法提出来,主张"放水于平地内以图坚久"。认为沙随水入,地随沙高,庶消患而费可省。
12 月初9,公二品职九年考满,诏复原官,为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阶资德大夫,勋正治上卿,予三代诰。潘季驯仍具疏乞休,凡四上。上难其代,固留之,不准辞。七十二岁1592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年壬辰)
正月,因上《议处泗州积水疏》与诸臣意见不合,上书大学士,自请罢黜。
南京河南道监寡御史聂应科弹劾潘季驯衰老无裨,疲驾负乘。潘季驯上疏辩护,并请求罢免自己的总河职务。工科都给事中杨其修也上疏认为潘季驯勋茂劳久,呕血骨立、被言请告,当允其归。
4 月,总督河道尚书潘季驯被罢归乡。将去,条上《并勘河情疏》,对自己治河的具体经验进行了全面阐述,重申:"臣领河事凡四任矣,壮老于斯,朝暮于斯,耳闻目击,稽往验来。总之,水性不可拂,河防不可弛,地形不可强,治理不可凿。人欲弃旧以更新,而臣谓故道必不可失也;人欲分支以杀势,而臣谓浊流必不可分也。"潘季驯四任治河,前后27 年,习知地形水势,以借水冲沙,筑堤束水,为河漕兼利之策。下至木石桩埽,综理纤悉。以劳疾,累疏乞休,不允。至是,泗州大水,与抚按议浚治不合,得请归。而分黄导淮之议起矣。七十三岁1593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已)公家居,得风痹病,半身不遂。七十五岁1595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乙未)阴历四月十二日,潘季驯病逝于家,葬于三墩(在乌程县北二十五里)潘季驯别号印川居上。娶施氏,封夫人。
有四个儿子。长子潘大复,万历十四年进士,为溧水、东明二县令;次皆以文学世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