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建设(2/2)
《孙子评传》作者:孙子评传 2017-02-13 11:50
篡》篇中,又大谈军队要"篡(选)贤取良"。这既是对将官的选拔而说,同时也是对士兵的取舍而言。《孙膑兵法》中有一专篇名《杀士》,篇中说:"杀士则士??。"由于上下文内容严重残缺,其意义很难明了。一般的注释本都认为,这里的"杀士",是为了严肃军纪,把违令犯法的士卒杀戮、处死。但这样的解释是很成问题的。大家知道,孙膑和孙武一样,主张将帅对士卒要"仁","将者不可以不仁"(《将义》);要"(视之若)赤子,爱之若狡章,敬之若严师"(《将德》);把"贼"(残杀士卒①作为"将败"的因素之一。因此,孙膑不可能把"杀戮士卒"一事,列出专篇来加以阐述。再说,"杀"字自古有多种音义:有一音读"所拜切",其义为"减"、"省"。《周礼·地官·廪人》曰:"诏王杀邦用。"郑玄注:"杀,犹减也。"《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云:"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何休注"杀,省也。"《荀子·大略篇)说:"冰泮杀内。"杨注:"杀,减也;内,谓妾御也。"孙膑主张的"杀士",亦即减省士卒,去除乱兵败卒,使之精良。这和他"篡(选)卒"、"取良"的编军原则是一致的。
应该指出,作战军队要精简,在战国时代还有一些军事家也这样主张。
① 《左传·昭公十四年》记叔向曰:"杀人不忌曰贼。"与孙膑差不多同时的尉缭就说:"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尉缭子·兵令下》)尉缭所谓"杀卒",显然也是告诉用兵者,要精简土卒。①《国语·吴语》载,越王勾践在笠泽之战前夕大徇于军,命"有父母耆老而无昆弟者"、"有眩瞀之疾者"、"筋力不足以胜甲兵"者皆离军而"归",终于在与吴王夫差的激战中,越军因队伍干练、行动迅速而取得大胜。这是"杀土"、"杀卒"的思想在战争中的具体运用。① 参见徐勇《从'杀'字看<尉缭子>的治军思想》,载《天津社会科学》1987 年 第5 期。
(三) 君将兵民的关系
孙膑继承了孙武关于"将能而君不御"、"君命有所不受"的思想,认为君主应该充分发挥将帅的治兵才能,而不要横加干预:将帅也要取得君主的完全信任,以便不受拘束地指挥军队。他说:"(将)得主**,胜";"(君)御将,不胜";"不得主,弗将也"(《篡卒》);"(君)??而不御,君令不入军门,将军之恒也。"(《将德》)孙膑在这里强调,君要放手让将去于。
在将官与士兵的关系问题上,孙膑又继承了孙武"(将)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上下同欲"的思想。他说:将官对士兵要"(视之若)
赤子,爱之若狡童,敬之若严师"。
(《将德》)为了使士兵同心同德地战斗,孙膑主张将官要照顾士兵的利益,关心士兵的疾苦,而不能一味驱使,责之太甚。他指出:"使民虽不利,进死不旋睡,孟贲之所难也,而责之民,是使水逆流也。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蹈白刃而不旋踵。故行水得其理。
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奇正》)孙膑还强调,要根据士兵的不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去奖励士兵,使士兵心情舒畅,从而提高其作战的积极性。他说:"夫民有不足于寿而有余于货者,有不足于货而有余于寿者,唯明王、圣人知之,故能留之。死者不毒,夺者不温,??民皆尽力,近者弗则(贼),远者无能(读为态,借为怠)。??然则为民贼也,吾所以为赇也,此兵之久也。"(《行篡》)所谓"赇".即以财物酬谢。在孙膑看来,将帅"为贼"而士兵亦"赇",即努力作战以报将恩,这样的军队就能长久取得胜利。
军队要有强的战斗力,能克服各种困难,还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孙膑指出:"兵失民,不知过(过错)
者也";"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台民心者也。"(《兵失》)又说:"民苦其师,可败也。"(《将失》)孙膑把人民对军队的态度作为战争胜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总结了历史上许多次战争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公元前315 年,"燕虐其民",齐宣王派匡章伐燕,燕"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食壶浆,以迎王师",使齐军进展神速,"五旬而举之";但后来,齐军对燕民"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结果"燕人畔",齐军不得不撤出燕国。(见《孟子·梁惠王下、公孙丑下》)这是"兵失民"、"不能合民心"、"民苦其师"而遭失败的显著例子。
关于君主、将帅和士卒的关系,孙膑用了一个生动浅显的比喻来阐明这个问题。他说:若欲知兵之情,弯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将也;发者,主也。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今治卒则后重而前轻,阵之则辨(同办,意为能),趣(促)之敌则不听,人治卒不法矢也。
弩者,将也。弩张柄不正,偏强偏弱而不和,其两洋(读为厢)之送矢也不壹,矢虽轻重得,前后适。
犹不中[招也]。??矢轻重得,前[后]适,而弩张正,其送矢壹,发者非也,犹不中招也。??故曰,弩之中彀合于四,兵有功。??兵胜敌也,不异于弩之中招也。
--《兵情》文中所谓"合于四",即:(1)矢前后轻重得;(2)弩柄正;(3)两洋送矢壹;(4)发者是。孙膑的这个比喻说明,军队要作战有功,战胜敌人,必须君主。将帅。士卒以及民众,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缺掉任何哪一方面的协作,都是不能成功的。
(四) 法制与纪律
孙膑认为,要使士兵作战勇敢,形成强劲的战斗力,军队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和纪律约束。他继承了孙武重视军队的"法令"、"曲制"的思想,提出"其勇在于制"(《篡卒》)。军队的法制是否健全,往往是战争胜败的关键。诸葛亮曾经指出:"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诸葛亮集·兵要》)可见军队的"制"在战争中的作用。
孙膑所谓的"制",主要是指军队的赏罚制度。在《篡卒》篇中,他接着说:"胜在??明赏";"不信于赏,百姓弗德"。他又主张,对于士兵要"严而视(示)之利"(物质利益);强调"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威王问》);应当"赏不逾日,罚不还面"(《将德》)。这与孙武"赏其先得者"、"施无法之赏";"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思想,又是一致的。
在军中如何施行赏罚的问题上,孙膑还继承了孙武"赏善始贱,罚恶始贵"的思想,更加强调赏罚的公平合理。他说:"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奇正》)孙膑指出,赏罚公平,一视同仁,民就能听其令,而其令也能顺利地贯彻执行;如果赏罚分等级,对高贵者专赏,对下贱者滥罚,引起下层的反感,民就丁听其令,则其令也不能推行。
将帅明于道义,信于赏罚,便会在军队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大家都自觉地遵守纪律。孙膑认为,这种德行对军队来说非常重要,是军队作战胜利的保证。他说"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德行者,兵之厚积也。"(《篡卒》)军队的德行,是长期培养、日积月累的结果。据说,孙膑率领的军队,由于长期有严格的法制,赏罚一视同仁,进行道德教育,士兵个个都有良好的素质,坚贞的操守。比孙膑时代稍后的鲁仲连曾赞颂说:"食人炊骨,士无反北之心,是孙膑、吴起之兵也。"(《战国策·齐六》)可见孙膑治军有方,在军队建设上有一套明确的主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做出了卓著的成绩,在当时享有盛名。
应该指出,作战军队要精简,在战国时代还有一些军事家也这样主张。
① 《左传·昭公十四年》记叔向曰:"杀人不忌曰贼。"与孙膑差不多同时的尉缭就说:"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尉缭子·兵令下》)尉缭所谓"杀卒",显然也是告诉用兵者,要精简土卒。①《国语·吴语》载,越王勾践在笠泽之战前夕大徇于军,命"有父母耆老而无昆弟者"、"有眩瞀之疾者"、"筋力不足以胜甲兵"者皆离军而"归",终于在与吴王夫差的激战中,越军因队伍干练、行动迅速而取得大胜。这是"杀土"、"杀卒"的思想在战争中的具体运用。① 参见徐勇《从'杀'字看<尉缭子>的治军思想》,载《天津社会科学》1987 年 第5 期。
(三) 君将兵民的关系
孙膑继承了孙武关于"将能而君不御"、"君命有所不受"的思想,认为君主应该充分发挥将帅的治兵才能,而不要横加干预:将帅也要取得君主的完全信任,以便不受拘束地指挥军队。他说:"(将)得主**,胜";"(君)御将,不胜";"不得主,弗将也"(《篡卒》);"(君)??而不御,君令不入军门,将军之恒也。"(《将德》)孙膑在这里强调,君要放手让将去于。
在将官与士兵的关系问题上,孙膑又继承了孙武"(将)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上下同欲"的思想。他说:将官对士兵要"(视之若)
赤子,爱之若狡童,敬之若严师"。
(《将德》)为了使士兵同心同德地战斗,孙膑主张将官要照顾士兵的利益,关心士兵的疾苦,而不能一味驱使,责之太甚。他指出:"使民虽不利,进死不旋睡,孟贲之所难也,而责之民,是使水逆流也。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蹈白刃而不旋踵。故行水得其理。
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奇正》)孙膑还强调,要根据士兵的不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去奖励士兵,使士兵心情舒畅,从而提高其作战的积极性。他说:"夫民有不足于寿而有余于货者,有不足于货而有余于寿者,唯明王、圣人知之,故能留之。死者不毒,夺者不温,??民皆尽力,近者弗则(贼),远者无能(读为态,借为怠)。??然则为民贼也,吾所以为赇也,此兵之久也。"(《行篡》)所谓"赇".即以财物酬谢。在孙膑看来,将帅"为贼"而士兵亦"赇",即努力作战以报将恩,这样的军队就能长久取得胜利。
军队要有强的战斗力,能克服各种困难,还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孙膑指出:"兵失民,不知过(过错)
者也";"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台民心者也。"(《兵失》)又说:"民苦其师,可败也。"(《将失》)孙膑把人民对军队的态度作为战争胜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总结了历史上许多次战争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公元前315 年,"燕虐其民",齐宣王派匡章伐燕,燕"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食壶浆,以迎王师",使齐军进展神速,"五旬而举之";但后来,齐军对燕民"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结果"燕人畔",齐军不得不撤出燕国。(见《孟子·梁惠王下、公孙丑下》)这是"兵失民"、"不能合民心"、"民苦其师"而遭失败的显著例子。
关于君主、将帅和士卒的关系,孙膑用了一个生动浅显的比喻来阐明这个问题。他说:若欲知兵之情,弯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将也;发者,主也。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今治卒则后重而前轻,阵之则辨(同办,意为能),趣(促)之敌则不听,人治卒不法矢也。
弩者,将也。弩张柄不正,偏强偏弱而不和,其两洋(读为厢)之送矢也不壹,矢虽轻重得,前后适。
犹不中[招也]。??矢轻重得,前[后]适,而弩张正,其送矢壹,发者非也,犹不中招也。??故曰,弩之中彀合于四,兵有功。??兵胜敌也,不异于弩之中招也。
--《兵情》文中所谓"合于四",即:(1)矢前后轻重得;(2)弩柄正;(3)两洋送矢壹;(4)发者是。孙膑的这个比喻说明,军队要作战有功,战胜敌人,必须君主。将帅。士卒以及民众,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缺掉任何哪一方面的协作,都是不能成功的。
(四) 法制与纪律
孙膑认为,要使士兵作战勇敢,形成强劲的战斗力,军队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和纪律约束。他继承了孙武重视军队的"法令"、"曲制"的思想,提出"其勇在于制"(《篡卒》)。军队的法制是否健全,往往是战争胜败的关键。诸葛亮曾经指出:"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诸葛亮集·兵要》)可见军队的"制"在战争中的作用。
孙膑所谓的"制",主要是指军队的赏罚制度。在《篡卒》篇中,他接着说:"胜在??明赏";"不信于赏,百姓弗德"。他又主张,对于士兵要"严而视(示)之利"(物质利益);强调"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威王问》);应当"赏不逾日,罚不还面"(《将德》)。这与孙武"赏其先得者"、"施无法之赏";"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思想,又是一致的。
在军中如何施行赏罚的问题上,孙膑还继承了孙武"赏善始贱,罚恶始贵"的思想,更加强调赏罚的公平合理。他说:"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奇正》)孙膑指出,赏罚公平,一视同仁,民就能听其令,而其令也能顺利地贯彻执行;如果赏罚分等级,对高贵者专赏,对下贱者滥罚,引起下层的反感,民就丁听其令,则其令也不能推行。
将帅明于道义,信于赏罚,便会在军队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大家都自觉地遵守纪律。孙膑认为,这种德行对军队来说非常重要,是军队作战胜利的保证。他说"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德行者,兵之厚积也。"(《篡卒》)军队的德行,是长期培养、日积月累的结果。据说,孙膑率领的军队,由于长期有严格的法制,赏罚一视同仁,进行道德教育,士兵个个都有良好的素质,坚贞的操守。比孙膑时代稍后的鲁仲连曾赞颂说:"食人炊骨,士无反北之心,是孙膑、吴起之兵也。"(《战国策·齐六》)可见孙膑治军有方,在军队建设上有一套明确的主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做出了卓著的成绩,在当时享有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