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漫步小说网 > 人物传记 > 海明威章节目录 > 第一章 两个世界

第一章 两个世界(2/2)

海明威作者:海明威 2017-02-13 12:04
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观察动物的踪迹,如何区别有益动物和有害动物,如何上鱼饵,如何自制猎枪子弹……而且要求他无论学什么干什么,都要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们父子俩终生奉行的信条。

    海明威从父亲那里最初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14岁那年夏天,他同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在朗费尔德农场上搭了一个帐篷,整个夏天他们就睡在帐篷里。一天清晨,他们发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刺猬,一枪将它打死了。他们得意洋洋提回家,满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埃德蒙医生却批评他们:不应该伤害无害而可爱的动物。可接着又说:“不过既然已经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们在树林边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锅把那只刺猬炖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吃起来又硬又韧,像炖牛皮鞋一样,索然无味。

    这事给海明威留下深刻印象,悟得了人既要从自然中追寻乐趣和享受,又不可破坏它,更不能浪费它的道理。

    父子俩一有机会,就到朗费尔德农场上去劳动。跟雇来的印第安工人一起,什么都干:锄地、上肥、种菜、栽树、劈柴、挑水……海明威后来回忆: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常常干得汗流浃背,他认为出力流汗可以强壮身体,还有助于清醒头脑。

    他上中学时,几乎每年夏天都在朗费尔德农场劳动。有一年他和哈罗德一放暑假就徒步长途旅行到农场,欢快忙碌地割干草,挤牛奶,挖马铃薯,还开着快艇在湖面上穿梭,把新鲜的青豆,萝卜卖给沿湖的客店和居民。他们这个夏天干的活差不多顶得上两个农场工人的劳动。父亲的“出力流汗可以强身醒脑”的信条,海明威奉行了一生,运动与创作在他成年以后的生活中平分秋色。

    埃德蒙医生也注意引导海明威勇于自律,勇于面对惩罚,勇于正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失败。

    海明威16岁时遇到一场风波。后来他说那是他遭受的第一次大挫折。

    这年暑假里的一天,他驾着小汽艇到瓦伦湖的芦苇丛中玩,一只蓝色的大苍鹭受惊飞起。苍鹭是受保护的,海明威清楚。但他见周围没有人,一时冲动,举枪把它打了下来。他用旧报纸把苍鹭包好丢在汽艇里,然后就上岸去玩。转来时,不见了苍鹭,原来是巡边员的儿子拎走告状去了。海明威情知不妙,赶忙跑到湖对岸的农场去避风。不久巡边员果然找到他家的“白房子”里来了,被他那极爱面子的母亲盛气凌人地顶走。海明威感到事情不会就此了结,又跑到他伯父乔治·海明威的避暑地,想把事情躲过去。

    他很快收到他父亲从橡园镇写来的一封信,要他到法庭接受审判,承认自己的过失,承认触犯了法律,这,也是男子汉的一种勇敢。

    海明威听从父亲的意见,在波恩市的法庭上述说了事情经过,缴了15元罚金。

    海明威的伙伴认为这件事很开心,但16岁的海明威把它看得很严重,认为自己吃了官司,很不光彩。他50多岁时与别人谈起这件事,还说,谢天谢地,幸亏当时没被送进劳动教养学校。

    埃德蒙医生希望儿子富于勇敢精神,又不要真正完全像他一岁多时说的那样:“我什么都不怕。”

    海明威成年以后既能将自己的个性与自由发挥到近乎极致的境地,而又绝少或者说从来不“犯规”,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风度,这正是得益于他父亲最初的引导。

    但是那个暑假还没有过完,海明威又偷猎了一只“又肥又大,一身肉”的野鸡,而且趁着暮色的掩护成功地带回了温德米尔别墅。

    这次不同,“法律”不保护野鸡,巡边员不会过问,不过,那只野鸡是在私人猎场的范围里,或者是在说不清的边界部位。

    海明威“什么都不怕”的天性看来也是难以遏止的。

    埃德蒙医生希望子承父业。当格莱丝日夜盼望出席儿子的音乐会的时候,埃德蒙医生却为儿子的另一些表现欣喜不已。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早该就寝的时候还在烛光下神情专注地阅读达尔文的书,他深信儿子将“一如其父”,可以走上行医的道路。

    埃德蒙医生满怀热情“因势利导”。

    在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作高级研修时,他也念念不忘儿子的志向和前途问题。他给即将升入中学的海明威寄回一张具有直观效应和启发式意义的医学宣传画,并附有一封语短情长的信:

    亲爱的欧内斯特:

    现寄给你一张关于世界第一流水平外科医院的画片。你爸爸正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几年以后,相信你能和爸爸一起参观这里的医药卫生中心。祝家里人好,永远爱你的父亲。

    C·E·海明威博士

    1910年10月12日

    另一封祝贺儿子15岁生日的信中说:“看到你已长大成人,具有男子汉气概,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相信你会按我寄托于你的希望去开拓自己的前途。”

    4. 追求“力之美”

    大提琴,显微镜,教堂唱诗班,阿卡西自然学习俱乐部,温馨的生日晚会,快乐的林中野炊,缅怀家史和历史的长途旅行,灿烂阳光下出力流汗的农场劳动,还有画板、彩笔、钓鱼竿、猎枪……这一切,象征着海明威的父亲和母亲在橡园镇和瓦伦湖为他安排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橡园中学则给他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内容,构成他青少年时代的重要经历。

    他4岁入幼儿园,6岁入初级小学,14岁入橡园镇高级中学。按他的出身和教养,他本来还应该进大学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以至他成了唯一没有进过大学的美国现代作家。

    但全州第一流的橡园中学至少能部分地弥补这个遗憾。

    橡园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主体是一幢黄色的四层大楼,颇有堂皇而肃穆的气派,连教室座位都是皮靠椅。

    这里名师云集,像古希腊的学园一样,注重文科教育和体育,当然也有代数、几何和科普知识等。

    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既聪明又健康。他适应性很强,在瓦伦湖和父母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个“野孩子”,好奇贪玩,“什么都不怕”,管不住自己,小小年纪就有过许多次离家出走,乐而忘归的经历。

    但一跨进那幢黄色的大楼,他又是个文明好学、不违校规的“小绅士”。而且母亲给他的“虚荣”和艺术创造气质,父亲给他的“务实”和勤奋认真精神,使他样样事情都要争第一。出人头地的追求经常给他带来欢乐,也常使他感到苦恼。

    初入学时,他深为自己个子矮小而苦恼。他比只大他两岁的姐姐玛丝琳矮一个头。姐姐上学迟,与他同年级,虽然也才16岁,看起来却像个成年的女子。海明威渴望长到他姐姐那个高度,可老是上不去。

    他想加入足球队,但个子小,体重轻,不符合基本要求。

    于是他进了射击队。射击与身高体重无关,个头小照样能成为神枪手。可他眼睛的视力又不好。他全靠那种争第一的精神,在一次满分为150分的射击比赛中也取得了112分的好成绩。

    他对同伴解释说,自己本来可以打得更漂亮,但左眼视力不好,是他母亲的遗传,他母亲小时候得过眼病。

    他另一项扬“短”避“长”的选择是加入校田径队。他认为自己有耐力,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越野赛跑。但在参赛的46人中他仅仅超过了3人。

    这次他说,自己坚持跑完了全程,而且不是最后。

    每逢有远足、野营活动,他必定报名。有一周内,他连续参加两次,第一次走了32公里,过了两天,又走了20多公里。

    入学的第一年,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直到全家在瓦伦湖庆祝他15岁生日的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像春天的竹笋一样,他的个儿一个劲地往上蹿,每月平均长高一英寸多。开学后,同学们都认不出他了。

    到16岁时,海明威反倒比姐姐高出一个头。以至“苍鹭事件”中那个巡边员硬说他有18岁。幸亏有这个年龄误差,不然那次光交15元罚金是脱不了身的。

    身高体健的海明威现在“出人头地”了,在田径队当了队长,在游泳队也当了队长,在篮球队做了主管,而且成为水球队、射击队的主力。此外,他在大提琴方面漫长的学艺史,也使他成为学校管弦乐队的成员。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音乐天才,但他不放弃这份“荣耀”,他要成为同学们中最出色的。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是与最能显示男儿威猛雄健的足球没有多少缘分。他一到足球场上就笨手笨脚,他总说是鞋子不合适。可跳舞时他的脚也一样笨。而且,他不会与其他队员配合,足球队长曾向教练抱怨:

    “海明威一上场,我就踢不好。”

    但他还是凭他那副特棒的身架进了足球队,不过,是候补队员。足球队出外参加重大比赛时,常请他爸爸作随队医生。一次他爸爸对教练和队长说,欧内斯特身材魁梧,体力好,是队里最好的巡边员。教练和队长都不表态认可。但比赛结束后,还是给海明威发了一件印有“橡园中学”字样的球衫,这是被接受为正式队员的标志。

    父子俩都喜气洋洋,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胜利。

    也许是发现自己“不会配合”,也许是承认自己确实“脚笨”,海明威的足球热没有持续多久,他要显示男儿的威猛和雄健的**把他的眼光引向了拳击场。

    拳击不要考虑与别人配合,脚笨点也无妨。

    拳击,短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钟,就能把男儿的“力与速”之美展露无遗,胜与败来得既鲜明又果断!

    它把文明和野蛮以极端的形式结合在一起。

    这确乎是海明威根据自己里里外外的全部优势在体育运动方面作出的最佳选择。

    但是像多年来的通常情况一样,他要去学拳击的事引起家里的争执。埃德蒙医生表示赞成,格莱丝却认为那是一种危险、激烈、尤其是

    “难看”的运动,她指出,欧内斯特的功课虽然都很好,但他花在课外运动上的时间已经太多,这会影响音乐和学业。

    经过无数次的争论,海明威终于到芝加哥拳击训练班上第一堂拳击课了。

    这险些儿成为他的最后一课。给他安排的斗拳对手是个中量级职业拳击手中的佼佼者。这位拳师从训练新手起见,开始时注意轻打互让。但是海明威劲头十足,出手凶猛,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要一决雌雄的气势。

    拳师被激怒了。

    于是,片刻之后海明威就倒在地上,鼻子挨了颇有分量的一击,血糊了一脸。

    “这种事情我早料到了”,海明威后来对一个同学说:“但我无论如何要试一试。”

    “那时候你害怕吗?”

    “当然害怕,那家伙打起来真的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要跟他真打?”

    “嗐,我还不会吓成那个样子……”

    第二天,海明威的鼻子上贴块纱布,眼睛底下一片红肿,但他照样出现在拳击训练场上。不久,他右眼又挨了一拳,医生担心他这只眼也会减退视力。

    别的学员早已纷纷退出训练,海明威却坚持到底。他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他就像一头小公牛,从来不知道退却。在名师的指点下,他的技艺不断提高。他要强,好胜,但绝不投机取巧。

    有时候,他把他母亲的音乐室也作为拳击场,带一大帮同伴到那儿一打就是好几场。当他们的拳击练习转变为殴斗时,格莱丝就把他们赶走,于是他们练习拳击的地点便又马上转移到附近一个地下室里的小体育房。

    他代表橡园镇到芝加哥多次参加拳击比赛。他从中学时代开始的拳击热保持了一生。他到老都没有失去对拳击的兴趣,技艺也一直没有荒疏。

    他后来对朋友不论是表示亲热,还是表示愤怒,都情不自禁地使用拳击动作。这是他从拳击中产生的特有待人方式。

    拳击中还产生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学:“拳击教会我绝不能躺下不动,要随时准备再次跃起。”“打拳击凭天性,即使打死人也不是为了要打死人。正大光明地打,打拳击是为了取胜。”

    取胜。

    正大光明地打。

    绝不能躺下不动。

    海明威将此奉行了一生。

    5. 校园小作家

    海明威是橡园中学引人注目的体育健将,他在学业方面也有非得出类拔萃不可的追求。

    3岁时就开始钓鱼和5岁起参加阿卡西俱乐部的收益,使他刚进橡园中学,就取得一次课堂上的小胜利。

    这是在生物课上。他写了一篇关于蚱蜢的论文,一下就写了6页。对于蚱蜢,他再熟悉不过。他不知抓过多少蚱蜢作鱼饵,他父亲带他作过解剖。但他在文章里不提这些,仿佛完全是课堂的收获。

    老师看了很高兴,给他90分,并批了“很好”两字的评语,还要同学向他学习。

    他的文科学得好。这正是橡园中学注重的。但他不喜欢已无实用价值的拉丁文,他母亲懂拉丁文,在家给他补课,费了很大力气才提起他的兴趣。但他喜欢的几门课程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古代史考试经常得满分,这大概也是他母亲对高雅文化的崇拜在他的学业上结出的硕果。他本人没有“好古”的天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是看重“现在”,看重“今天”。

    但他要求自己干好,干好才有荣耀。

    他最擅长的是写作,演说也得过奖。一位老师多年以后评论说:“欧内斯特是‘优等生’,在文字表达方面很有天赋。进校头一年,他对于描写生活中的惊险场面就怀有无穷的兴趣。”另一位老师说:“我记得,他在课内写的东西就完全与众不同,在我看来简直不像布置的作业。”

    这两位老师是英语教师兼校园文学杂志的顾问。

    海明威对这两位老师也记忆久远:“在中学,我有两位英语教师,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逊小姐。她们两位是学校的那份文学杂志《写作园地》的顾问。她们两位人都很好,对我特别好,因为我既是运动员,学英语又很用功。”

    这两位老师热心指导海明威习作。她们的性格一个接近海明威的母亲,一个接近他父亲。比格斯小姐喜欢写想象的、浪漫的文章;迪克逊小姐则诚恳,讲求实际。她们对海明威的中学习作都有影响。他各种体裁都写,各种题材都有。他写诗歌,写类似小说的短篇故事,写游记,写校园通讯报道,写小品文。有文笔随和的,有一本正经的,有幽默风趣的,也有追求诗情画意的。

    他的构思丰富,写得洋洋洒洒,同时也在锻炼他最喜欢的写作技巧,寻求他最拿手的表现题材。他写得最多的是惊险故事和幽默小品。

    他的第一个重要“作品”是《赛比·金根》。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他努力把情景和氛围写得很真实。故事借一个印第安人的口讲述,以对话形式结构。情节是行凶、复仇、流血事件:一个恶棍杀了人,被害者的叔叔带着一条狗四处找恶棍复仇,恶棍也扬言要杀掉复仇者。两年以后的某天——7月4日——这一对仇人在一条偏僻的铁路边相遇,恶棍先下手,一棍打倒复仇者。那条狗则扑上去咬死了恶棍。那狗的名字就是赛比·金根。

    这样一个故事却有一个简洁优美,情境逼真的开头。如果想到海明威当时才17岁,就会觉得这个片断值得一读:

    初升的满月从东边的山后露出了一个边缘。我们的右边是一道杂草丛生的河岸。

    “咱们坐下吧”,比尔说,“我给你讲过赛比·金根的故事么?”

    “很想听一听。”我回答道。

    “你记得老乌鸦保罗吗?”

    “就是上次7月4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后来睡在皮尔马奎特铁路上的那个家伙?”

    “对了,他是印第安人里的一条恶棍……”

    简明的结构,富于跳跃感的对话和洗炼的画面,都显示了他日后风格的苗头。

    他有一段时间喜欢模仿当时美国很受欢迎的作家拉德纳的笔调写幽默小品。他为校报写关于校园生活的通讯报道也常用幽默的笔调。1916年5月,他的一个同学兼拳友,名叫里曼·华盛顿,在橡园镇自来水厂附近的水塘旁边看见有人投水自杀,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英勇行为。报道了上述情形后,海明威以此结束这篇短文:如果说此事也有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就是这位勇士救人时,衣袋里掉失了一份为校刊撰写的笑话底稿。

    这种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学时期的习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后来海明威的风格。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重复别人的时候,他就告别了这种从马克·吐温起就盛行于美国文坛的幽默。它与海明威式的富于力度和强度的美不相称。

    幽默小品对于海明威的意义,只是为他在同学们中博取了“文名”,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园中学的校园文学园地,署名“小拉德纳”出现在芝加哥《论坛报》上。

    他高中毕业前夕的半年里,也即1916年11月到1917年5月之间,是他中学阶段的“创作高峰”时期。他担任了橡园中学校刊《秋千报》的主编,他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写故事,在这段时间里,他连续写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周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学时代的习作完全是出于一种写作欲的驱使。在这方面他似乎不是为了“出风头”,至少不像他在体育运动上表现得那样直露和强烈。他的卧房在他家三楼,很安静,里面有一台旧打字机。他的文章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敲出来的。

    6. 路在何方

    也许是由于不在乎别人的叫好,海明威的中学习作中常出现与橡园镇温文尔雅的中产阶级文明相冲突的内容。

    这从他一次假日旅行途中构思的一个故事可见一斑:

    地点:曼斯罗纳。时间: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人物:一个面目丑陋的伐木工

    人和一位印第安姑娘。情节:伐木工人先杀死那姑娘,然后自杀。

    这个构思是他在一个冷冷清清的小车站上等车时产生的“灵感”。在漫长的几个小时里,空空荡荡的候车室里就三个陌生人:一个伐木工人,一个印第安姑娘,还有他。他一边与挨得较近的前者断断续续地说话,一边不时瞧一眼坐得较远的后者。候车室外细雨濛濛,他的创作“灵感”不期而至,爆出火花。于是,后来在他的写作记事本上就出现了上面几行字。

    从他另一个已完成了的得意之作则几乎可见全貌。

    这也是一个先杀死别人,然后自杀的故事。背景是美国北部的原始丛林,人物是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白人。故事说他们是很要好的一对朋友,但有一次,那个印第安人丢了一个钱包,他怀疑是他的“白人朋友”干的。于是在他朋友经常往来的道路上布设陷阱企图残杀他。后来他发现他的钱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飞奔前往设陷阱处搭救他的朋友。可是当他到达那里时,他的朋友已被狼咬死,雪地里血迹斑斑,留下了一串恶狼的爪印,两只乌鸦正在啄食他朋友残骸上的肉。他被朋友死亡及死亡惨像而震惊,纵身跳进了自己设的陷阱里。这也许是为了解脱无法向朋友忏悔的良心苦痛,也许是用自决之死来躲避残酷之死。

    这故事含义复杂深刻,文明与野蛮,友谊与仇杀,人心与命运,诡秘与坦诚……什么都有,其核心是表现印第安人“自然神裁决”的观念。

    这故事很难令人想到竟是出自一个牛高马大,热衷在拳击场上斗狠扬威的中学生之手。

    但不论怎样去善意理解,它毕竟太残酷,太“流血”,太骇人听闻。

    要知道,橡园镇可是一个衣冠楚楚,彬彬有礼,连赌咒也是罪过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有自豪的乡规民约——“橡园镇禁酒法令”。

    他的一位老师评论说:“在基督教和清教徒的哺育下长大的孩子,竟会对于恶棍和下等社会知道得那么清楚,描写得那么生动,这使我本人和别的许多橡园镇人都觉得奇怪。”

    一个邻居也表示惊讶:“欧内斯特居然能写出那种故事,实在叫橡园镇的人大惑不解,惊讶不已。”

    海明威并非偶一为之的这类习作使橡园镇文明的典型代表——他母亲格莱丝愁肠百结。但无论她严辞责骂还是婉言规劝,对正处在青春期个性膨胀阶段中的海明威都不能产生多少效力。

    偏偏在这时候,海明威还从拳击、足球、钓鱼、打猎、远足、露营等“户外运动”中频繁地带回青红紫绿的伤口。

    而且,他还邀橡园镇社交界一个叫朵拉斯的活泼女孩跑到芝加哥去看篮球赛,他还在瓦伦湖与一个印第安姑娘一起游泳。可不久前,他在报上看到“乱搞女人”一词,还以为就是“把捣碎了的马铃薯泥糊在一个像香烟盒上的女人那样漂亮的女人身上”之类的行为。

    而且,他还跑到芝加哥的贫民区,混到黑人、混血儿、特别是那些样子难看的,打成残废的和威武不屈的同龄人里面打架。

    而且,12岁时喝第一杯威士忌酒喝得龇牙咧嘴,泪流满面的他,17岁时竟在同伴中口出豪言:海明威,酒满杯。

    而且……

    而且……

    然而,格莱丝出于理解儿子的良好愿望,费尽心机,邀请一些漂亮而又有教养的女孩参加的舞会、音乐会,他却总是找借口逃脱。

    于是,格莱丝的责骂和规劝便日甚一日地演变成为与“教子问题”已脱离关系的咒骂和怨愤,而且要连带上埃德蒙。因为他一贯认可甚至支持儿子从事“户外运动”。他带3岁的他去钓鱼。他给10岁的他送猎枪作生日礼物。

    而讲究“因势利导”,但也曾罚跪过童年海明威的埃德蒙医生,此时也束手无策了。儿子已比他高出半个头,而且“一如其父”般筋骨壮健,腮边唇上长出了一抹一抹的青褐色汗毛。种种迹象表明,“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期即将过去,于是,在“母与子”的冲突中,只要不牵涉自己,他便也明智地采取“中立主义”态度。

    “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的时代很快就要开始了。

    当海明威刚学会走路就说出“我什么都不怕”这句话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曾无比惊喜。

    现在呢?

    但是,海明威绝无逆子贰臣的天性,就在进橡园中学的前几个月,他在芝加哥柯里西姆表演中心参加演出时,由于淘气,挨了母亲的责骂。第二天他就寄给父亲一封信,表示自责与后悔:

    昨天在柯里西姆我表现不好,今天上午我在教堂里做礼拜也不规矩。从明天起,

    我一定表现好。

    稚气而真诚。水管里流得出血么?

    末了,还郑重其事地签上自己的全名,并特别注明了日期——1913年5月11日。其时,再过两个月,他就要在瓦伦湖畔的夏季别墅里度过他的第14个生日了。

    更何况他是降生在“连赌咒也是罪过”的橡园镇?!

    他只是要走自己的路。这条路还很模糊,但他觉得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推着他往前走。

    其实,这条路与他父母驱策他走的“正道”并不相悖,甚至恰恰与他们的“合力效应”相关,只是他们那遵循常规而又急功近利的评判标准,还不能使他们接受和理解罢了。

    而真正的天才总是要突破这样那样的常规,也总是要时间的长河去淘洗的。

    他在橡园中学的一个同学绘声绘色地回忆:“我们都很钦佩他。他与众不同,他老练;他很真挚,出身于有教养有文化的家庭。我们对他的写作和他的演说佩服之至。我想,欧尼开始认真写作是在1915年。他有一部打字机,放在他家三楼,这就完全避开了家里的干扰。那时他写东西只是为了好玩,不过他自己显然知道,他在沿那条路线发展自己的才能。他常把他写的一些故事念给我们几个同学听。我们听得不觉瞪大了眼睛,而且觉得奇怪,他那样年轻,竟能写出那么多冒险、两性关系和犯罪的情节以及我们刚想探索的许多事情。”

    他的老师、父母、领导都不理解他。

    他的亲密伙伴虽钦佩他,却也“觉得奇怪”。

    其实,一切都很简单,都可以用他的“拳击哲学”解答。“即使打死人也不是为了打死人”。当然,这里的逻辑是有些奇怪,表述也实在野蛮,没有一点“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之类术语的温文尔雅,也难怪别人。

    橡园镇已经容不下他了。树苗长大会撑破花盆。

    1917年6月,海明威与150名同学一道在橡园镇中学毕业。他同他姐姐玛丝琳都作为优等生被推选到毕业纪念会上发表演讲。

    海明威告别了那幢庄严肃穆而堂皇典雅的黄色大楼。他想走自己的路,但命运之神究竟会怎样安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