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宗继承者治下的藩镇(2/2)
《剑桥中国隋唐史》作者:剑桥中国隋唐史 2017-01-24 00:17
此彻底的变化,而且政府的施政已经趋于高度分权,较低的数字决不意味着中央的衰弱。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说明9世纪的前三个25年中央和地方关系特点的一种混杂的结构,它不但明显地不同于初唐的结构,而且也不同于安禄山之乱以后的制度。基本的行政单位依然是州和县,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履行它们的传统的职能。州享有高度的与中央政府的直接联系权,但在重要的方面,它仍受制于藩镇的节度使。节度使能以某种需要从州提取收入;他掌握一个地区的重兵,能为安全的需要自由地作出反应;他负责考核辖区地方官员的政绩,可以对他们施加强大的影响;他能因任何冒犯行动而惩处他们,甚至施以肉刑。按理说,州(而不是藩镇)在809年以后是向帝国上缴税收的单位。但一个州是否真正向中央政府上缴税收,这要取决于藩镇的职能和地位。如果藩镇提取了全部收入以维持其军队(如在运河地带),或者藩镇实际上受中央的支持(如在西北),州与藩镇的关系就相应地更牢固,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则较弱。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提取所在州收入的各镇并不被指望对国库有所贡献。但作为报偿,它应履行重要的职责。如上所述,它的军队要维持地方治安;它要派兵镇压叛乱;它甚至要提供军队抵御外患——如849年在西南和862年在南方那样。在民政方面,它被委以各种任务,如掌管紧急救灾和维持交通。从许多中央的指令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节度使全面监督地方行政的作用再三被强调。从这一意义上说,鉴于所处的地位表面上并不比州高多少,节度使仍反映了专使(它的设置可以追溯到唐朝初期)的基本性质。最后,各藩镇之间的巨大差别值得再提一下。我们在一开始就已提出,在有的方面情况就是如此。在9世纪以某种形式存在而可以确定的50个藩镇单位,有的没有地盘,而且缺乏真正的内聚特性,因此根本算不上一个“藩镇”。但只有逐个地加以分析,才能充分认识这些差别。
822年后的河北
前面所谈的内容几乎不适用于河北三镇。在五代以前,魏博、成德和幽州坚持独立存在,与帝国其他地方的共同行动只能说是礼节性的。822年后,朝廷不打算进一步恢复对它们的控制,它们在军人领导下处理自己的事务,实际上没有外界干涉。它们与朝廷的关系和它们彼此间的关系的特点是一种稳定的平衡;也没有材料提及地方民众种种困难的情况,不过这方面的材料一般认为是比较空洞的。但是,领导层相对地说依然不稳定,权力斗争在魏博屡见不鲜,在幽州则是它的地方流行病。只有成德才称得上享有很大程度的统治延续性,那里的高级职位相对地说没有激烈的变化,这显然是境内接受了节度使世袭权的结果。从782年直至907年的整个期间,成德被两个家系所统治,一个从王武俊开始,经过三个接任者一直统治到820年,历时38年;另一个从王廷凑开始,其间经五个接任者,统治期达86年有余。世袭继任在其他东北诸镇也有发生;刘姓家系在幽州统治了36年(785—821年);在魏博,田氏和何氏两个家系分别统治了49年和41年(763—812年和829—870年)。但它并不能保证节度使的继承像成德那样有秩序和顺利。
作为一个惯例,世袭继任是河北的一种特有现象,也被称为“河北旧事”。它表现为对一切权力来自皇帝的原则的否定以及地方的极度傲慢自大,所以被视为河北自治的最能说明问题的现象。它的产生原因不难找到。在帝国官僚制度已极度被削弱的部分,一个家族承担主要政治角色之事反而变得很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世袭权是唯一剩下的表示合法性的权力。此外,在这种高度个人统治的区域中,节度使周围有一批得力的随从,当节度使死后,这些追随者往往发现支持其子是正确之道和有利之举。成德继承之特别稳定,也许可用该镇首府精锐卫队的内聚力和纪律这一原因来解释。不过兵变和篡权的情况在河北与和平接班一样普遍;即使是和平接班,其最终的力量源泉还是军队。如果一个节度使失去军队的支持,他就没有希望留在职位上带兵了。总的说,世袭继任可能起的作用与其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继任者对其潜在的竞争者拥有的一种实际优势。因此,“河北旧事”在树立节度使后裔的继任权时,也几乎同样显示了军队选择自己指挥将领的权力,简言之,这个特点是河北驻军的惯例。
朝廷不时情不自禁地利用地方上的分裂,以便在这个区域重新拥有发言权。但是头脑较冷静的人提请朝廷注意:过去有失败的教训;恢复控制代价很大但结果又靠不住;这些长期建立起来的藩镇得到民众真正的支持。他们的意见一直占上风。当幽州发生兵变时,宰相牛僧孺在831年提出的论点典型地表达了这种看法:“范阳(幽州)自安、史以来,非国所有,刘总■献其地,朝廷费钱八十万缗而无丝毫所获。今日志诚得之,犹前日载义得之也;因而抚之,使捍北狄,不必计其逆顺。”①后面一个论点是极为重要的,前面已经谈过,东北边境长期以来是唐朝多事之地,它的税收只有勉强用于防务。幽州的自治对唐朝廷来说几乎没有物质损失。但魏博和成德的情况就很难说是这样,它们所据的地盘富饶得多,人口也远为稠密,所以朝廷要在它们南面和西面诸镇驻守重兵,以抵消其力量。
这样,在822年以来,河北诸镇就不在考虑之列了,这种现实主义态度缓和了东北任何危机的激化,使朝廷得以把力量放在得足以偿失的地区。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朝廷依然能影响——即使是间接地——东北三镇的事态的发展。因为它们虽然实际上处于独立的地位,但并不打算断绝与长安的正式联系,并且孜孜以求皇上的合法任命。正如李德裕在844年所说的那样:“河北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②
事实不时证明了他论点的正确性。如果得不到朝廷的正式承认,地方就会出现严重不稳定的局势。撇开与本地的特殊关系不谈,这些地区的人民显然认为,他们继续是一个正统君主统治下的更大的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因此,朝廷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仲裁和操纵地方的政治斗争,更垂青于那些可能是最听命于它的人。它可以为一个曾经与它合作但此时被赶出其治地的节度使提供避难所,并再次任用他,同时却能拒绝接纳那些不很受欢迎的前节度使。那么朝廷为什么又对这些节度使不论谁都给以正式任命呢?主要是因为,如果完整地保持名义上的关系,它就能确保节度使们承认已经建立起来的那种和平共处关系。拒绝承认他们,就会造成两种严重后果:藩镇内部会出现严重的不稳定,而且会促使它对外采取侵略性的行动。
政府对两个分裂出来的义武和横海镇的控制使它在河北取得了一定的战略优势。虽然对它们的控制偶尔有失败之时,但朝廷任命的官员一直得以重新成为它们的领导。河北的这一桥头堡是朝廷一大关注之事。826年,当李同捷在驻军的支持下谋求继其父为节度使时,横海出现了恢复自治地位的危险。这时正值新帝即位,所以朝廷直到827年过了相当一段时间才开始对李同捷采取行动。在帝国的其他地方,这本来是比较容易处理的事,但在河北,要降服这一力量相对虚弱的单个的藩镇,却成了一个旷日持久和复杂的任务了。在三个自治藩镇中,幽州为朝廷作战不力;魏博扮演两面派角色,但很不成功;而成德自己最后被宣布为非法。此外,魏博和成德自己互相动起武来。最后,付出了高得不成比例的费用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829年春对横海的控制才得以恢复。
很显然,朝廷下决心要保住河北的这一东部基地,主要是因为它对河南提供了意义重大的保护,具有防御价值。横海在822年因增加了两个州而扩大了地域,同时它又拥有重要的经济资源,所以从830年起它不需要中央对它的军事资助。可以设想,它从此甚至成为贡献岁入的地区。相反,义武依然是一个小的戍守藩镇,它的一半军资由朝廷负担。其驻军有时也是制造麻烦的根源,特别是在833至839年它造成的危机解决前,它的确使长安的领袖人物烦恼了一阵。朝廷对这些藩镇内部生活的确切影响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中央政府一定给予军队和其他地方上有势力分子以一定的物质刺激,以使他们保持忠诚。①
随着昭义企图取得中央政府对它实际的自治地位的承认和要求政府同意其节度使之位的世袭权,朝廷和河北之间在843至844年间建立起来的平衡受到了最大的考验,结果造成了旧式藩镇的最后一次大叛乱。昭义的历史与河北的特殊地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它自始至终被认为是对付这个区域危险力量的主要屏障。它横跨太行山,地处河北和河东,既有优势,也有不利条件。特别是如果没有北面成德和东面魏博的支持,它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存在下去。很明显,如果它完全摆脱朝廷的控制,后果是严重的。
自刘悟820年在昭义掌权以来,它一直由刘姓家族控制;刘悟曾在自治的平卢任职,在818年转而忠于王朝,当时他得到皇帝的赦免和任用。825年第一次世袭继承的问题在朝廷已经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当时朝廷动摇的领导集团最后同意对刘悟之子刘从谏的任命,后者随之治理昭义达18年之久,漫长的任期只会削弱朝廷对该地的控制。他经商的范围和种类更是臭名昭著;他经营盐、马、金属和一般商业,与商人分享利润;为了便于商人的活动,他还授予他们公职。自835年甘露事件以后,他公然对宦官采取强硬立场的意愿证实了他的独立性及其地位的力量。他死于843年,这时朝廷已有了远比825年更为坚定的领导集团,所以朝廷决定应由中央政府行使挑选接任者的权力就不足为怪了。但是,朝廷在制订进攻昭义的战略时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它知道中央军队之渗入河北将会引起诸自治藩镇抱成一团去支持昭义。于是就说服成德和魏博从东面进攻昭义。节度使们无疑被许诺的物质报酬所诱惑;但同样重要的是,他们也担心在自己大门口的斗争会破坏他们与中央权力的有利的妥协。战争艰苦而持久,打了843年的大部分时间和844年。昭义进行了顽强的防卫,这不但证明它有坚强的军事传统,而且还得到民众对此地方政体的高度支持。虽然因指挥分散、分裂和不受约束的官军作战而出现的那些往常的困难又出现了,而且朝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主要的目的已经达到,对政治形势也没有不利的影响。对现存昭义部队的指挥权按照819年改革定下的方式被精心地下放到各州。①
唐朝后半期河北地位的特殊性使清代历史学家顾炎武提出一个理论,即到了9世纪,唐朝廷与河北诸镇已发展了一种真正的互相依赖的关系。5000440_0563_1②最后,一方一旦垮台,另一方势必也垮台。顾炎武肯定夸大了这种关系的绝对作用,因为王朝的整个后半期因丧失了这些藩镇而长期处于衰弱的地位。不过,尽管河北的情况特殊,它对唐朝的政治秩序和王朝的生存来说无疑是举足轻重的。对唐朝统治的真正的、最后取得成功的挑战后来却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区出现。9世纪的人们对河北的地方割据有充分的认识。由于具有顽强地抵制中央政府的传统,它所以被称为“反赋之地”。有些学者对河北这些军事政体的粗鲁特征的反应是不利的,甚至把它比作化外。令人奇怪的是,与全国其他地方的这种鲜明对比,840年经过河北的具有敏锐观察力的日本僧人圆仁竟未注意到。根据他的记载,这位旅行家认为河北不过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他的确看到了一个重要的例外:9世纪80年代对佛教的迫害在河北行不通——这确实是河北诸节度使政治独立方面很说明问题的证据。③
① 这些事态发展在彼得森的《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中有相当详细的阐述。 ① 关于两份诏令的内容,见《旧唐书》,卷16第486页;《资治通鉴》,卷242第7808、7811页。 ② 关于这些发展,见《资治通鉴》,卷242第7811—7812页;《文献通考》,卷51第1321页;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以**及“康全泰、裘甫叛乱”为中心》,载《史学杂志》,66.2 (1957年),第95—98页。 ① 关于这些文献,见本书第520页注①,及《旧唐书》(卷157第4157页);《新唐书》(卷164第5057页)和《册府元龟》(卷486第21页)。 ① 见本书第502页注①的参考材料;王赓武:《五代时期华北的权力结构》 吉隆坡,1963年),第 11—12页。 ② 关于这种种规定,见《唐会要》,卷79第1446—1551页。 ① 见本书第523页注①所列参考材料。 ① 《唐会要》,卷84第1551—1552页。 ① 《资治通鉴》,卷244第7874页;《旧唐书》,卷172第4471页。 ② 《资治通鉴》,卷248第8010页。 ① 关于河北约820至874年的发展,见彼得森:《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 ① 见彼得森前引著作第5章。 ② 顾炎武:《日知录》(台北,1962年),卷9第220—221页。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说明9世纪的前三个25年中央和地方关系特点的一种混杂的结构,它不但明显地不同于初唐的结构,而且也不同于安禄山之乱以后的制度。基本的行政单位依然是州和县,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履行它们的传统的职能。州享有高度的与中央政府的直接联系权,但在重要的方面,它仍受制于藩镇的节度使。节度使能以某种需要从州提取收入;他掌握一个地区的重兵,能为安全的需要自由地作出反应;他负责考核辖区地方官员的政绩,可以对他们施加强大的影响;他能因任何冒犯行动而惩处他们,甚至施以肉刑。按理说,州(而不是藩镇)在809年以后是向帝国上缴税收的单位。但一个州是否真正向中央政府上缴税收,这要取决于藩镇的职能和地位。如果藩镇提取了全部收入以维持其军队(如在运河地带),或者藩镇实际上受中央的支持(如在西北),州与藩镇的关系就相应地更牢固,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则较弱。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提取所在州收入的各镇并不被指望对国库有所贡献。但作为报偿,它应履行重要的职责。如上所述,它的军队要维持地方治安;它要派兵镇压叛乱;它甚至要提供军队抵御外患——如849年在西南和862年在南方那样。在民政方面,它被委以各种任务,如掌管紧急救灾和维持交通。从许多中央的指令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节度使全面监督地方行政的作用再三被强调。从这一意义上说,鉴于所处的地位表面上并不比州高多少,节度使仍反映了专使(它的设置可以追溯到唐朝初期)的基本性质。最后,各藩镇之间的巨大差别值得再提一下。我们在一开始就已提出,在有的方面情况就是如此。在9世纪以某种形式存在而可以确定的50个藩镇单位,有的没有地盘,而且缺乏真正的内聚特性,因此根本算不上一个“藩镇”。但只有逐个地加以分析,才能充分认识这些差别。
822年后的河北
前面所谈的内容几乎不适用于河北三镇。在五代以前,魏博、成德和幽州坚持独立存在,与帝国其他地方的共同行动只能说是礼节性的。822年后,朝廷不打算进一步恢复对它们的控制,它们在军人领导下处理自己的事务,实际上没有外界干涉。它们与朝廷的关系和它们彼此间的关系的特点是一种稳定的平衡;也没有材料提及地方民众种种困难的情况,不过这方面的材料一般认为是比较空洞的。但是,领导层相对地说依然不稳定,权力斗争在魏博屡见不鲜,在幽州则是它的地方流行病。只有成德才称得上享有很大程度的统治延续性,那里的高级职位相对地说没有激烈的变化,这显然是境内接受了节度使世袭权的结果。从782年直至907年的整个期间,成德被两个家系所统治,一个从王武俊开始,经过三个接任者一直统治到820年,历时38年;另一个从王廷凑开始,其间经五个接任者,统治期达86年有余。世袭继任在其他东北诸镇也有发生;刘姓家系在幽州统治了36年(785—821年);在魏博,田氏和何氏两个家系分别统治了49年和41年(763—812年和829—870年)。但它并不能保证节度使的继承像成德那样有秩序和顺利。
作为一个惯例,世袭继任是河北的一种特有现象,也被称为“河北旧事”。它表现为对一切权力来自皇帝的原则的否定以及地方的极度傲慢自大,所以被视为河北自治的最能说明问题的现象。它的产生原因不难找到。在帝国官僚制度已极度被削弱的部分,一个家族承担主要政治角色之事反而变得很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世袭权是唯一剩下的表示合法性的权力。此外,在这种高度个人统治的区域中,节度使周围有一批得力的随从,当节度使死后,这些追随者往往发现支持其子是正确之道和有利之举。成德继承之特别稳定,也许可用该镇首府精锐卫队的内聚力和纪律这一原因来解释。不过兵变和篡权的情况在河北与和平接班一样普遍;即使是和平接班,其最终的力量源泉还是军队。如果一个节度使失去军队的支持,他就没有希望留在职位上带兵了。总的说,世袭继任可能起的作用与其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继任者对其潜在的竞争者拥有的一种实际优势。因此,“河北旧事”在树立节度使后裔的继任权时,也几乎同样显示了军队选择自己指挥将领的权力,简言之,这个特点是河北驻军的惯例。
朝廷不时情不自禁地利用地方上的分裂,以便在这个区域重新拥有发言权。但是头脑较冷静的人提请朝廷注意:过去有失败的教训;恢复控制代价很大但结果又靠不住;这些长期建立起来的藩镇得到民众真正的支持。他们的意见一直占上风。当幽州发生兵变时,宰相牛僧孺在831年提出的论点典型地表达了这种看法:“范阳(幽州)自安、史以来,非国所有,刘总■献其地,朝廷费钱八十万缗而无丝毫所获。今日志诚得之,犹前日载义得之也;因而抚之,使捍北狄,不必计其逆顺。”①后面一个论点是极为重要的,前面已经谈过,东北边境长期以来是唐朝多事之地,它的税收只有勉强用于防务。幽州的自治对唐朝廷来说几乎没有物质损失。但魏博和成德的情况就很难说是这样,它们所据的地盘富饶得多,人口也远为稠密,所以朝廷要在它们南面和西面诸镇驻守重兵,以抵消其力量。
这样,在822年以来,河北诸镇就不在考虑之列了,这种现实主义态度缓和了东北任何危机的激化,使朝廷得以把力量放在得足以偿失的地区。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朝廷依然能影响——即使是间接地——东北三镇的事态的发展。因为它们虽然实际上处于独立的地位,但并不打算断绝与长安的正式联系,并且孜孜以求皇上的合法任命。正如李德裕在844年所说的那样:“河北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②
事实不时证明了他论点的正确性。如果得不到朝廷的正式承认,地方就会出现严重不稳定的局势。撇开与本地的特殊关系不谈,这些地区的人民显然认为,他们继续是一个正统君主统治下的更大的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因此,朝廷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仲裁和操纵地方的政治斗争,更垂青于那些可能是最听命于它的人。它可以为一个曾经与它合作但此时被赶出其治地的节度使提供避难所,并再次任用他,同时却能拒绝接纳那些不很受欢迎的前节度使。那么朝廷为什么又对这些节度使不论谁都给以正式任命呢?主要是因为,如果完整地保持名义上的关系,它就能确保节度使们承认已经建立起来的那种和平共处关系。拒绝承认他们,就会造成两种严重后果:藩镇内部会出现严重的不稳定,而且会促使它对外采取侵略性的行动。
政府对两个分裂出来的义武和横海镇的控制使它在河北取得了一定的战略优势。虽然对它们的控制偶尔有失败之时,但朝廷任命的官员一直得以重新成为它们的领导。河北的这一桥头堡是朝廷一大关注之事。826年,当李同捷在驻军的支持下谋求继其父为节度使时,横海出现了恢复自治地位的危险。这时正值新帝即位,所以朝廷直到827年过了相当一段时间才开始对李同捷采取行动。在帝国的其他地方,这本来是比较容易处理的事,但在河北,要降服这一力量相对虚弱的单个的藩镇,却成了一个旷日持久和复杂的任务了。在三个自治藩镇中,幽州为朝廷作战不力;魏博扮演两面派角色,但很不成功;而成德自己最后被宣布为非法。此外,魏博和成德自己互相动起武来。最后,付出了高得不成比例的费用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829年春对横海的控制才得以恢复。
很显然,朝廷下决心要保住河北的这一东部基地,主要是因为它对河南提供了意义重大的保护,具有防御价值。横海在822年因增加了两个州而扩大了地域,同时它又拥有重要的经济资源,所以从830年起它不需要中央对它的军事资助。可以设想,它从此甚至成为贡献岁入的地区。相反,义武依然是一个小的戍守藩镇,它的一半军资由朝廷负担。其驻军有时也是制造麻烦的根源,特别是在833至839年它造成的危机解决前,它的确使长安的领袖人物烦恼了一阵。朝廷对这些藩镇内部生活的确切影响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中央政府一定给予军队和其他地方上有势力分子以一定的物质刺激,以使他们保持忠诚。①
随着昭义企图取得中央政府对它实际的自治地位的承认和要求政府同意其节度使之位的世袭权,朝廷和河北之间在843至844年间建立起来的平衡受到了最大的考验,结果造成了旧式藩镇的最后一次大叛乱。昭义的历史与河北的特殊地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它自始至终被认为是对付这个区域危险力量的主要屏障。它横跨太行山,地处河北和河东,既有优势,也有不利条件。特别是如果没有北面成德和东面魏博的支持,它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存在下去。很明显,如果它完全摆脱朝廷的控制,后果是严重的。
自刘悟820年在昭义掌权以来,它一直由刘姓家族控制;刘悟曾在自治的平卢任职,在818年转而忠于王朝,当时他得到皇帝的赦免和任用。825年第一次世袭继承的问题在朝廷已经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当时朝廷动摇的领导集团最后同意对刘悟之子刘从谏的任命,后者随之治理昭义达18年之久,漫长的任期只会削弱朝廷对该地的控制。他经商的范围和种类更是臭名昭著;他经营盐、马、金属和一般商业,与商人分享利润;为了便于商人的活动,他还授予他们公职。自835年甘露事件以后,他公然对宦官采取强硬立场的意愿证实了他的独立性及其地位的力量。他死于843年,这时朝廷已有了远比825年更为坚定的领导集团,所以朝廷决定应由中央政府行使挑选接任者的权力就不足为怪了。但是,朝廷在制订进攻昭义的战略时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它知道中央军队之渗入河北将会引起诸自治藩镇抱成一团去支持昭义。于是就说服成德和魏博从东面进攻昭义。节度使们无疑被许诺的物质报酬所诱惑;但同样重要的是,他们也担心在自己大门口的斗争会破坏他们与中央权力的有利的妥协。战争艰苦而持久,打了843年的大部分时间和844年。昭义进行了顽强的防卫,这不但证明它有坚强的军事传统,而且还得到民众对此地方政体的高度支持。虽然因指挥分散、分裂和不受约束的官军作战而出现的那些往常的困难又出现了,而且朝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主要的目的已经达到,对政治形势也没有不利的影响。对现存昭义部队的指挥权按照819年改革定下的方式被精心地下放到各州。①
唐朝后半期河北地位的特殊性使清代历史学家顾炎武提出一个理论,即到了9世纪,唐朝廷与河北诸镇已发展了一种真正的互相依赖的关系。5000440_0563_1②最后,一方一旦垮台,另一方势必也垮台。顾炎武肯定夸大了这种关系的绝对作用,因为王朝的整个后半期因丧失了这些藩镇而长期处于衰弱的地位。不过,尽管河北的情况特殊,它对唐朝的政治秩序和王朝的生存来说无疑是举足轻重的。对唐朝统治的真正的、最后取得成功的挑战后来却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区出现。9世纪的人们对河北的地方割据有充分的认识。由于具有顽强地抵制中央政府的传统,它所以被称为“反赋之地”。有些学者对河北这些军事政体的粗鲁特征的反应是不利的,甚至把它比作化外。令人奇怪的是,与全国其他地方的这种鲜明对比,840年经过河北的具有敏锐观察力的日本僧人圆仁竟未注意到。根据他的记载,这位旅行家认为河北不过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他的确看到了一个重要的例外:9世纪80年代对佛教的迫害在河北行不通——这确实是河北诸节度使政治独立方面很说明问题的证据。③
① 这些事态发展在彼得森的《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中有相当详细的阐述。 ① 关于两份诏令的内容,见《旧唐书》,卷16第486页;《资治通鉴》,卷242第7808、7811页。 ② 关于这些发展,见《资治通鉴》,卷242第7811—7812页;《文献通考》,卷51第1321页;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以**及“康全泰、裘甫叛乱”为中心》,载《史学杂志》,66.2 (1957年),第95—98页。 ① 关于这些文献,见本书第520页注①,及《旧唐书》(卷157第4157页);《新唐书》(卷164第5057页)和《册府元龟》(卷486第21页)。 ① 见本书第502页注①的参考材料;王赓武:《五代时期华北的权力结构》 吉隆坡,1963年),第 11—12页。 ② 关于这种种规定,见《唐会要》,卷79第1446—1551页。 ① 见本书第523页注①所列参考材料。 ① 《唐会要》,卷84第1551—1552页。 ① 《资治通鉴》,卷244第7874页;《旧唐书》,卷172第4471页。 ② 《资治通鉴》,卷248第8010页。 ① 关于河北约820至874年的发展,见彼得森:《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 ① 见彼得森前引著作第5章。 ② 顾炎武:《日知录》(台北,1962年),卷9第220—221页。